椒江区“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继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我区进一步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海洋产业合理布局和调整升级,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科教支撑能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又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充分发挥我区区位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新举措,统筹海陆经济发展,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我区遵循“陆海统筹、联动发展,突出重点、特色发展,合理布局、集聚发展”的海洋经济发展路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推进沿海、沿江和海岛海洋综合开发,逐步引领椒江迈入海洋经济发展新时代。
(一)海洋经济主要指标平稳增长
2015年,全区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出245.49亿元,比2010年增长44.5%,年均增长7.6%。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68.38亿元,年均增长4.2%;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4.89%,比2010年提高0.64个百分点。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8.6:35.6:55.8调整为2015年的8.1:33.4:58.5。
(二)海洋三次产业总体平稳发展
1.海洋捕捞与养殖业较快发展。2015年,全区实现海洋渔业总产值23.96亿元,比2010年增长87.38%。年末全区拥有海洋捕捞渔船653艘,总功率12.58万千瓦,实现捕捞总产量24.67万吨。远洋捕捞实现较大突破,拥有远洋渔船51艘,总功率3.72万千瓦(海洋与渔业十三五中是24艘)。海水养殖保险事业加快发展,为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15年实现养殖面积2730亩,产量5227吨。“大陈黄鱼”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称号。
2.海洋第二产业发展态势总体平稳。2015年实现涉海工业总产值74.6亿元,比2010年增长4.5%。一批水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能力大幅提升,年加工能力达18.57万吨。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十二五”时期海洋船舶工业全线下滑,产值下降60.8%。大陈岛1.55万千瓦风电项目投产并平稳运行。海水利用规模保持稳定。以十塘三期为重点的沿海产业带重点区块加快开发,推动全区临港工业迅速发展。
受沿海整体开发、跨海大桥与滩涂围垦等重大海洋工程建设、大陈岛综合开发以及城市防洪防潮能力建设等推动,“十二五”时期海洋工程建筑业一直保持较快发展,2015年实现涉海建筑业产值14.37亿元,比2010年增长119.2%。
3.海洋第三产业总体保持快速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持续稳定发展,“十二五”时期海洋运输船舶数下降9.3%,期末保有量185艘,单船吨位大幅提高,船舶总运力达到235.59万载重吨的历史高峰,比2010年增长100.6%。海上客运量从2010年的8万人次增加到10万人次。货运量从3423万吨增加到4374万吨,增长27.78%,货运周转量增长35%。海门港货物吞吐量略有下降。主城区商务旅游优势和大陈全岛旅游化战略的实施,带动我区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2015年全区接待旅游者992.15万人次,增长50.57%。海洋批发零售业在台州市水产品交易市场和一批渔家乐项目的强劲支撑下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期末实现23.90亿元,增长58.19%。
(三)沿海和海洋基础设施建设较快
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港航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和以集聚区椒江分区为重点的沿海产业带重点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台金高速东延段、椒江二桥、74省道南延、75省道南延、82省道复线(椒江段)、东二路、开发大道东延和枫南东路东延等道路交通工程。台州湾跨海大桥及接线工程椒江段、沿江大道、椒北大道(章安、中心渔港二期段)、陆岛高速客轮专线、大陈环岛公路等重点工程加快实施。26.67平方公里的十一塘完成围垦并进入实质性开发。沿海工业功能区日处理污水1.95万吨的前所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试运行,椒江南岸污水处理公司污水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实施。完成24.4公里沿海海塘达标加固和岩头闸改造。110KV东辉变、110KV前所变和220KV椒北变相继建成投用。
(四)大陈示范岛建设初见成效
2012年9月,省政府批准设立浙江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工商资本投资大陈岛各开发领域步伐加快。海岛生态渔业及休闲渔业示范项目蓬勃发展,养殖规模和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包含在建项目在内的大黄鱼养殖产能接近3千吨,首家养殖领域院士工作站成立并投入运作。海洋文化旅游积极推进,上岛游客突破10万人次,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大幅度提升。一江山岛保护性开发项目(一期)建成并对外开放,大陈岛军事记忆体验区及多个旅游景点项目陆续建成开放。中国帆船帆板协会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国家级海上运动项目人才储备训练基地、中国书画院海岛文化创作基地等先后落户大陈岛,海岛特色旅游品牌逐步打响。大陈岛获批为省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大陈台胞文史馆和大陈孝慈堂等项目建成投用,成为两岸大陈籍同胞寻根问祖和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依托平台。初步建成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大陈岛航运服务基地。新建成(改建)7.6公里环岛公路和上大陈岛500吨级客货码头,改造投用上大陈卫生服务站、居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一批交通、民生领域基础设施。
(五)海洋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海洋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编制、发布并严格执行《椒江区海岛保护规划》和《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椒江区实施方案》。强化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累计组织13次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黑鲷、梭子蟹、乌贼、大黄鱼、厚壳贻贝等品种共2.59亿颗(只、尾),建成人工鱼礁约4.6万空立方,有效修复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立完善海洋、海岛、渔港监视监测和海域环境监测,依法管理海洋开发项目。常态化组织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积极查处违反海洋法律法规的海洋开发行为,椒江海域布设监测站位数从“十一五”末的45个增至65个,出海监测航程从900海里增至1550海里。认真落实“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取缔拆解“三无”船舶387艘,查处违法案件31起。进一步加强了对海洋污染行为的查处和控制,以临港工业企业为重点,新建废水在线监测系统24套。每年发布海洋环境监测分析报告,海洋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椒江口近岸四类与劣四类海域环境状况略有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渔业结构调整未达预期目标。尽管“十二五”期间海水养殖业发展加快、远洋渔业也取得一定突破,但总体上传统捕捞业占渔业比重绝对优势的格局仍未改变。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生产程度低、产业链短、附加值偏低等仍制约渔业生产的整体发展。
(二)渔业资源紧缺常态化。受长期过度捕捞和我国与日、韩签订渔业协定后可捕捞海域大幅缩少等影响,渔业资源恢复缓慢,资源紧缺成为常态化,将长期制约渔业尤其是捕捞业的发展。
(三)海岛开发的内生机制不足。尤其是大陈岛,由于经济规模过小,长期依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尚未形成依靠自身发展的内生机制。我区无人岛除北一江山岛已完成一期开发外,至今没有迈出较大的步子。
(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缓慢。尤其是“十二五”时期,海洋生物、海洋能源、海水利用、海洋工程、海洋科研等新兴产业基本停滞不前,制约了我区海洋经济的总体发展速度和结构优化,成为我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短板。
(五)应对海洋灾害的手段不足。尽管我区在海洋天气预报、灾害预报预警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但由于我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海洋产业仍然频受台风、大潮水、赤潮、巨浪等海洋灾害危害,从工程技术和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任重而道远。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战略,坚持海、江、陆、岛联动发展和海洋整体保护,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海洋经济发展平台,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港口物流业、临港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生物等新兴海洋产业,全力推进大陈示范岛建设,努力建成海洋经济强区。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承接“十二五”确定的海洋经济发展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领先全市并在全省有重要影响的循环型临港产业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服务功能健全的港航物流示范基地和全省领先的海洋海岛特色开发与保护示范基地。
2.具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主要海洋经济指标预期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实绩
2020年
预期目标
年均增长率(%)
海洋及相关产业总产出
亿元
245.49
400
10
海洋经济增加值
亿元
68.38
100
8
海洋三产增加值比重
%
58.5
60
水产品总产量
万吨
25.19
32
5
海洋渔业总产值
亿元
23.96
37
9
海洋船舶工业总产值
亿元
11.08
18
10
海洋工程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
14.85
30
15
海上旅客运输量
万人
10
18
12
海上货物运输量
万吨
4374
6000
6
接待滨海旅游者
万人次
992.15
1750
12
海洋批发与零售业
亿元
23.90
45
13
四、“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按照台州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我区海洋经济发展重点,积极构建以海洋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示范区、沿海产业带和沿江发展带为重点的“一区两带”空间布局。
(一)海洋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示范区
包括全区所有海洋与海岛,重点以省政府批准的浙江大陈海洋开发与保护示范岛为平台,陆域面积14.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30平方公里,努力建成浙江生态渔业示范区、浙江海洋文化旅游示范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基地、浙江沿海重要物资储运基地,打造浙东南特色开发保护示范岛。
(二)沿海产业带
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为平台,包括43平方公里的陆域面积与相关岸线涉海区,按照台州湾集聚区重点规划布局导向,重点引进涉海类产业项目,努力建设形成重要的医药高技术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和滨海物流产业基地。
(三)沿江发展带
在“一江六片九景”的大沿江空间布局下,重点以牛头颈至三山约10公里的椒江两岸沿江发展区块为平台,配合岸线功能的调整优化,建成浙江东南部尤其是台州市域重要的鲜活水产品集散交易基地、海洋渔业后方补给基地、以航运业为核心的滨海物流产业基地、海洋经济高端服务集聚基地和市区重要的滨江休闲景观带。
五、发展任务
(一)持续推进渔业转型发展
实施近海去产能政策,保护近海渔业资源,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渔业资源环境。支持龙头企业或骨干人员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引领近海捕捞转向远洋捕捞,壮大远洋捕捞队伍,争取远洋渔船数量实现倍增,积极更新、发展现代捕捞装备。支持龙头企业在海外建立远洋捕捞基地,大规模提升获取远洋渔业资源能力,弥补近海资源不足,提升远洋捕捞比重。
发挥大陈岛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环境友好、天然饵料丰富和养殖基础扎实的优势,在上、下大陈岛重点规划5个浅海养殖区,大力发展以大黄鱼为重点品种,石斑鱼、黑鲷、红鳍东方鲀、对虾、梭子蟹、厚壳贻贝、海带等海珍品为补充的海水养殖业。发展和推行生态混养技术,提升养殖产量。适度发展陆域工厂化养殖。注重品牌建设和养殖龙头企业培养,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大陈岛建成全国领先、国际知名的大黄鱼深水生态养殖基地。
加快完善渔业产业链。积极扶持发展育苗产业,重点解决以往大黄鱼等优势养殖品种的外来苗种存在的区域适应性差异、低温越冬难、采购和物流运输成本高等问题,实现苗种本地化和良种化。优先支持有实力的工商企业涉足渔业和相关产业链领域,逐步培育发展一批养殖、加工、贸易一体化的综合性龙头企业。积极提升渔业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养殖单位与水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形式合作,开发以大黄鱼等优势品种为主原料、以旅游市场和超市为重点销售对象的各类深加工休闲食品,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扩大传统海产品加工废弃物的深度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大力研究发展海产品冷链物流和保鲜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渔业”行动计划,重点扶持水产加工流通业龙头企业对接电商平台。
(二)大力培育海洋高技术产业
依托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重点医药企业,重点发展以海带、藻类、贝壳类和低值鱼类或其废弃物为原料的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产业,开发一批新型海洋药物、保健制品和功能性食品,逐步形成区域性的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产业基地。多形式培育或引进生态养殖、病害防治、冷链保鲜、生物育苗、地质环境等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技术专家,为相关海洋产业转型发展提供高技术服务。积极推进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利用,打造浙东南新能源利用示范基地。在一江山岛、大陈岛周边适宜海区,支持引进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场,科学布局发展潮汐能发电产业,满足大陈岛和重要无居民岛屿旅游开发等需要。发展海水淡化技术,解决海岛远期开发淡水资源不足的瓶颈。
(三)积极提升发展临港型工业
优化沿海产业带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根据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的功能定位,重点发展医化、装备、建材等临港工业,共同构建台州现代智造基地。
1.医化产业。持续推进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企业和产业整合,结合绿色药都建设需要,重点引进咨询、认证、报批、研发、展示、培训、成果交易、信息服务等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岩头区块重点发展医药制剂,鼓励发展首仿原料药,适度发展特色原料药“精、烘、包”和活性染料、绿色农药制剂等高端化工品,积极培育生物技术药物等新兴领域产业,逐步建成省内首屈一指的现代医化制造基地和国家级医药高技术产业基地。
2.装备产业。推动船舶产业转型提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船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目标要求,鼓励技术含量不高、生存困难的船舶制造企业进一步通过兼并重组或出售等形式退出市场。引导船舶企业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化学品船、集装箱船、公务船、趸船等适应市场需求的特种船舶。提升发展船舶修理和船舶业,规范发展涉外航修业。扶持转型或引进若干家以休闲游船、游艇的设计、制造和培训为主业的船舶企业,力争在我区新形成重要的休闲船舶制造基地。支持和引导发展一批船用电子、船用设备、船用材料与船用配件等配套产业。提升发展先进机械装备产业,推进重大关键部件制造企业转型和石化、医化、环保装备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培育风能、潮汐能等新能源领域的重大装备制造企业。扶持发展我区真空泵行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若干家真空泵行业龙头企业。引导机电产品制造向精密数控机械、精密轴承、节能电机及关键零部件等高端机电产品和机电基础件方向发展,实现为重大机电装备配套。加快发展一批基于物联网环境下的光机电一本化缝纫设备和车用电子装备。加快发展具有“高、精、尖”特色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将椒江沿海产业带打造成为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基地。
3.新材料产业。依托在建的聚乳酸项目,建成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分子生物材料产业基地,为本区域的纺织、塑料、橡胶等行业的企业提供环保、优质和相对低价的原材料。继续培育若干家塑料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改性塑料、功能性塑料和复合材料。鼓励我区掌握反光技术、稀土技术等高技术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反光材料、稀土材料等优势制造行业的产业化。瞄准新行业发展前沿,积极引进培育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等高端产业。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四)全力打造滨海物流产业基地
依托台州主城区的综合优势,加快布局一批重要物流节点,推进建设一批物流业项目,在沿海产业带和沿江发展带南北两岸分别形成较为成熟的以生产性物流为重点的综合物流产业基地,为台州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
加快海门港区改造和功能拓展,优化调整岸线功能和沿江产业布局,推动内港从传统产业港向城市功能港转型。牛头颈上游椒江两岸重点支持城市建设,从而提升城市品位和方便市民生活。牛头颈下游岸线着眼于服务于台州大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保留和优化生产功能岸线,加快培育沿江物流产业。推进港航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港航服务功能。
优化葭芷物流园区布局,完善园区道路交通设施。近期继续整合、整治三山港区,远期适时启动三山港区功能调整及整体搬迁。结合造船企业转型升级,适当优化港区岸线资源和海域功能,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培育大中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中小型物流运输企业、区域性物流企业总部或集散、中转、存储、配送中心。结合发挥主城区的辐射功能和产业基础,建设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吸引、集聚市内外一批航运企业落户我区,形成区域性的航运信息中心和航运服务基地。
(五)大力发展滨海旅游服务业
深入实施大陈全岛旅游化战略,推进海岛自然资源保护、景区规划、旅游景点与配套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完成甲午岩景区、望夫礁景区、乌沙头景区、帽羽沙景区综合建设并延伸至一江山岛景区,形成海岛旅游精品。动员各方面力量,努力创建大陈岛国家级或省级海洋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和4A以上旅游景区。加快完善以一江山岛战役、大陈岛垦荒、两岸交流等历史文化为重点的海洋人文旅游资源,积极做好开发与保护。发挥大陈岛渔业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发展渔家乐产业,延长养殖、捕捞等环节产业链,增加旅游体验服务项目。坚持完善海上垂钓、海上帆船帆板训练等海洋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形成能够长期承接国际海钓赛事和国内帆船帆板集训的海上体育基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升级,大力引导发展游艇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等新兴产业。吸引工商企业投资建设大陈岛和椒江口游艇基地及海门港船艇靠泊码头,引导发展游艇驾驶培训、游艇出租、环岛旅游、游轮水上观光休闲等高端业务。充分利用独特的椒江两岸景观优势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以古章安文化、卫温首航台湾和戚继光抗倭历史等为重点的古迹文化旅游;加快发展以椒南江滨公园都市型综合景观、椒北金鳌山及九子山景区自然景观以及沿江水上游乐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滨江休闲旅游,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市区与海岛直升机起降点规划,建设、完善一江山岛、大陈岛停机坪等通用航空基础设施。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把我区打造成兼具海洋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特色的浙东南地区海洋旅游目的地。
全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打造台州旅游集散中心。继续扶持发展星级旅游饭店,改善服务,增加更具人性化的旅游服务项目。规范旅行社接待服务,提升旅行社资质,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创建旅游服务品牌,提升区域综合影响力。大力发展旅游交通服务,培育若干家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交通出租企业。进一步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十三五”时期争取再新建、改建5公里以上大陈环岛公路,建设上下大陈公交停保场和20个以上交通驿站,提升旅游交通设施水平。恢复或新开通上下大陈岛间、大陈岛至一江山或周边无人岛间的岛际交通船,增强海岛旅游整体性。适时新增陆岛客轮。积极争取新开通大陈至黄琅、大陈至头门岛水上快线,形成差异化的陆岛交通模式,扩大海岛旅游集散能力。
(六)积极打造海洋经济综合服务基地
按照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基地要求,大力支持创新和完善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针对性强的养殖与远洋捕捞保险、海运保险、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海域使用权(经营权)抵押、海产品出口保险、涉海保险再保险业务等特色金融业务。积极争取政策,设立1家以服务于海洋经济为主导业务的小微金融机构。积极出台政策,引进海洋经济领域高技术人才;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与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多形式合作,为我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与指导、产权评估交易、船舶设计、总部集聚等各类高端服务。鼓励市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开办海洋经济领域专业学科,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专业实用人才。完善椒北中心渔港服务功能,完成中心渔政执法码头、配套管理用房等二期项目建设。在中心渔港及周边适度发展水产品冷冻、加工、交易、物流、渔需物资后勤供应等服务型企业,确保“十三五”时期我区渔业后勤保障能力整体不会降低。
完善海陆集疏运基础设施。加快建成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金高速东延二期椒江段(道感堂至沿海高速段)和金台铁路椒江段、83省道改建工程椒江段、溪口至章安段改建、椒江大汾至沿江公路改建等一批重大交通工程,进一步提升海门港尤其是椒北地区对外集疏运能力。加快建设疏港大道(路桥桐屿至椒江滨海公路段)、中心大道北延、椒北大道、沿海工业功能区沿江大道和上下大陈连岛工程等重要道路交通工程,积极开展椒江过江隧道、沿江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前期研究。
优化调整海门港和有关作业区岸线功能,逐步建成远洲3000吨级石化码头、液体化工5000吨级外沙石化码头和规划中的2000吨级货运兼舾装码头与岩头1000吨级综合物流码头等一批产业码头;开展大陈深水良港规划,承接国家大型项目落户。加快建成投用航道服务区工程(含3000吨级码头)、椒江中心渔港扩建(一期)后续工程(含500吨级渔政执法码头)和大陈一级渔港工程(含300吨级400米重力式码头),提升海洋经济综合服务能力。新建海门港客运码头和海上客运中心,配套改造上、下大陈岛码头、游客服务中心和一江山岛客货运码头,加快推进建设大陈岛综合码头(含海事工作船码头、海洋执法靠泊码头和滚装、客运码头),大幅度提升以海门港为重点的综合客货运服务功能,打造浙东南重要水运枢纽。
(七)确保大陈示范岛建设取得预期成果
按照建设“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总目标要求,全力打造全国性的大黄鱼深水仿野生生态养殖基地和鲜活出口基地,带动育苗、保鲜、精深加工、国际海钓、渔家乐等配套或衍生产业发展。依托岛上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将大陈岛建成台州旅游集散中心的重要支撑节点和浙江东南沿海重要的海洋旅游、度假旅游、科普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目的地。支持以大陈岛为交流基地,扩大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积极争取获批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科学开发利用大陈深水港,为全市重大临港产业布局发展提供能源、物资资源等中转服务。积极探索开展邮轮港建设和发展邮轮产业的可行性研究。加快建成台州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大陈航运服务基地,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建设、完善陆岛交通和码头、防潮、渔港、环岛公路等海岛基础设施,重点建成上下大陈连岛工程、综合码头和一级渔港等重要工程。加强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综合执法,扩大增殖放流规模和人工鱼礁建设,促进资源恢复。积极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试点。推进海岛防护林建设和水土保持。
(八)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服务与保护
积极稳妥推进海域功能区规划优化调整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逐步落实海域使用权证转换土地证政策,优化使用权流转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海洋资源的使用效益,抑制海域使用功能随意变更和无序利用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滩涂、港湾等各类涉海资源,涉海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继续实行可行性论证管理措施,避免无序开发和资源浪费。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涉海项目污染物排放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污染物排放长期监管措施,严厉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事件。加快港口码头油污水接收站建设,实现码头油污水全部回收处理。协调陆域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形成海陆一体化的海洋环境监管措施。
加强渔业渔政和海洋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加大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各类非法作业力度,持续整治船证不符和违法违规使用渔具。改进监管手段,落实禁渔期经常性管理措施和捕捞期幼鱼保护措施,促进渔业资源休养生息。进一步完善海洋监测信息化技术水平,提升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准确率及应对海洋渔业极端天气的水平。
积极落实无居民海岛保护措施,稳妥推进个人或单位整体申请开发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无居民海岛开发试点。在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内,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措施,继续实施人工鱼礁建设和鱼、蟹、贝等海生生物增殖放流,“十三五”期间新建不少于4万空立方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2亿尾(粒)鱼贝类苗种,促进我区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资源逐步恢复。全力保护下屿国家领海基点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树立海洋战略意识,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认真落实。理顺区海洋经济管理部门与区级各涉海部门职责分工,统领起全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决策协调、改革试点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和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把海洋经济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全区工作考核体系。
(二)大力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我区海洋经济发展
每年梳理、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