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参团旅游一定要签合同,明明白白消费,理性消费,看清楚合同包含哪些项目,别怕麻烦。下面小编就分享三篇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全国版境内旅游合同签署。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1
国内旅游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备注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航空客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 。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交通标准: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组团旅行社(盖章):
住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电话: 住所:
证照号码: 电话:
邮件地址: 经办人及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2
国内旅游合同
本旅游服务合同标准模板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文本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使用前请先阅读条款确认是否适用。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相关事宜自愿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旅游路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径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时间: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计_________天_____夜。
服务质量:旅行团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补充说明:有关旅游路线和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费用
该旅行团的总差旅费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元,余款应在出发前_________天支付。
一、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包括酒水费);
4.旅行社安排的景区门票(入场)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
二、旅行费用不包括:
1.游客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旅行社支付的合同未规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费用非合同活动行程和费用自行安排活动;
3.游客在旅行期间的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非免费餐饮、行李、洗衣、电话、住宿期间的饮酒、个人娱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个人丢失物品的费用和报酬,以及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第三条 服务标准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
游客自由活动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安排(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天数:_______。
用餐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的证书和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旅行,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告知乙方其身体状况。
3.甲方妥善保管行李物品进行,乙方负责任何损坏或损失非委托乙方。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习俗。
6.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承担必要费用乙方用于旅游活动并支付违约金根据以下标准。
7.在旅游活动开始前第5天之前发出通知的,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应支付余额的10%作为所有旅游费用。
8.如果在旅游开始前第5天至第3天收到通知,扣除乙方已经花费的必要费用后,应支付余额的20%。
9.如果通知是在旅游开始前的第3天至第1天发出的,应支付旅游总费用扣除乙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后的30%。
10.在旅游开始前1天通知的,支付旅游总价扣除乙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的50%。
11.如果在旅游开始前一天通知,在从旅游总价中扣除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后,应支付余额的50%。
12.在旅游开始日或之后通知的,或未通知的,应支付旅游总费用扣除乙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后的100%。
13.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有条件参与本旅游的第三方,但应在约定的出发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以为
1.乙方应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解释相关条款。
2.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旅游期间,在接受甲方申请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人身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手续所需旅行和妥善保管甲方文件。如果有任何损失或损坏,乙方应立即主动弥补承担更换费用,乙方负责直接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导游服务;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联系方式和紧急措施。
5.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进行必要的救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根据《出行时间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强迫甲方购物或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时,如果甲方要求购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在行程内安排购物,乙方应协助甲方退货或要求赔偿;如果乙方擅自增加行程外购物,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甲方在非乙方原因出行期间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提供上述服务的运营商要求赔偿。
8.如果乙方未经授权变更合同,违反协议,甲方应退还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差旅费,并支付直接损失的违约金或增加的差旅费用的两倍。如果甲方未经授权变更合同并违反协议,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差旅费。因此,增加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如果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因乙方原因导致行程开始后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乙方应安排甲方返回并支付未完成的团费5%的违约金。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产生的食宿及其他必要费用。
10.乙方在行程中放弃甲方的,应承担甲方在放弃期间的食宿及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1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擅自离团且未返回的,甲方应视为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退还组费用。如果损失造成乙方,甲方应补偿。
第五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不能避免的、对一方有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不可抗力所指合同是客观事件,克服或避免重大影响一方,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自然灾害如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荡和政府行动。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书面资料,双方同意后终止合同或暂时延期履行合同。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提供未能履行或需要推迟履行合同的事故细节和书面信息,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或暂时推迟履行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家法律管辖,并根据_________国家法律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失败,争议应通过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3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