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您好:
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跟您电话联系,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目前,我市针对武汉市户籍的老年人福利补贴主要有两大块,一个是高龄津贴、一个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高龄津贴政策为:凡年满80周岁(含),具有本市户籍或属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政策。其中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为:武汉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一)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的;(二)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三)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四)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经评估后,老人按评估分值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按照老年人评估分值可享受800至200元标准。
以上两项政策均可在社区(村)咨询并申报登记。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