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地区)
(办理流程分为三个步骤:校内审批、校外手续、返校手续)
校内审批
一、注意事项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受学校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香港大学学生签证办理流程,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线路等均有严格规定的出国(境)活动,出访时间在90天(含)以内的。超过90天出访任务请咨询人事部相关部门办理。
(二)审批及服务的主要对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含港澳台同胞、持外国永久居留证或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离退休返聘人员(需人事部提供返聘证明)、我校正式聘用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与学校或附属医院签订工作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工作员。
(三)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一般提前60-90天(赴港澳地区至少提前25天)。若超出系统填报时间范围,且情况紧急,请先咨询(证照、签证/签注业务)可否办理,若可以办理的,出访人员可在系统中的日程栏目中申请超出系统填报时间的权限,系统后台工作人员会根据教职工提交情况进行权限开通,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 、(出国业务)、(赴港澳地区业务)。
二、办理步骤
(一)武汉大学个人信息门户——外事管理系统()——因公临时出国(境)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先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的外事专办员、分管领导(负责人)线上初审。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公示!!!
(三)由网络信息安全办公室、国际交流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财务部等线上审批;线上审核通过后无需去各单位盖章!!!
(四)出访人员收到审批通过短信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准备签证/签注材料。前往信息学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209室(湖北省外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接受行前教育。
(五)因公出访任务结束返校后7日内,出访人员在系统中:
1、上传因公证照的首页、签证/注页、出入境页扫描件和总结报告;
2、因公证照归还至信息学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108室并填写《回访登记表》,持因私护照出访的人员也须到现场填写《回访登记表》;
3、出访人员(团组中所有成员)在因公证照归还的第二天起,方可在外事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报销材料:①武汉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确认件), ②武汉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
校外手续
一、出访人员收到校内审批通过短信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准备签证/签注材料,若无因公证照或因公证照即将(已)过期香港大学学生签证办理流程,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此步骤可一并办理。
(一)出国签证材料:在“因公临时出国(境)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1、一份《备案表》前往组织或人事部签字盖章;
2、下载《因公出国申请表》word版本自行补充空缺信息后打印,表中派遣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及章已自动生成(此表无需盖章,但需要彩色打印);
3、下载《武汉大学因公出国人员信息表》word版本,自行补充空缺部分后打印;
4、户口本的本人信息页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5、若需办理签证,请前往因公临时出国(境)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首页的页面最下方“帮助”栏下载《各国签证要求》查看。
6、香港拔萃与外国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