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已经恢复正常出行的其那款管下,很多小伙伴都希望可以出国旅游,或者去港澳台地区旅行,这些都是需要相关的手续和证件的,其中在武汉办理护照和签证还是比较麻烦的,下面给大家分享非常详细的武汉办护照和签证以及港澳通行证详细流程。
想要出境旅游的朋友们,是不是对如何办理出入境护照、换(补)发护照、顺利往返港澳台等事项搞得摸不着头脑?或许是第一次出国,没办过呢!没关系,现在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豪华版出入境办证攻略。
武汉办护照一、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3、不予办理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①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② 无法证明身份的;
③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⑤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⑥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⑦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⑧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
二、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三、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四、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流程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五、武汉首次办理护照地点
各区出入境管理大厅
武汉办签证办理出国签证要看办理的是哪个国家的签证,办理哪个国家的就去该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需要的材料一般有有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本人照片、申请表格、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金证明、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
签证办理地点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接待大厅
2、江岸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3、江汉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4、硚口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5、汉阳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6、武昌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7、青山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8、洪山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9、东西湖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0、蔡甸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1、江夏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2、黄陂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3、新洲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16、化学工业区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
武汉办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1、团队旅游签注(L)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个人旅游签注(G)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目前哪些城市开放了赴港澳个人旅游?
经国务院批准,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限15个区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共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9个城市开办了赴港澳个人游。
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 湖北省外户籍还需提交本人武汉居住证。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注:
1、团队旅游类别、个人旅游类别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2、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签注次数及逗留时间
1、团队旅游签注(L)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费用
1、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2、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3、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4、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5、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6、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理地点
个人旅游签注、团队旅游签注可前往各自助签注机自助办理签注,武汉各区出入境管理大厅的自助签注机、各区市民之家的自助签注机等都可以。
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2、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注:
目前湖北省内户口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湖北省外户口办理时限为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