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民谊接到蒋介石的手令,心中的感激自然是无以复加。后来蒋介石又几次致电,终于使得褚民谊彻底放下戒心。
1945年9月12日,褚民谊、陈璧君被军统诱捕,带至广州郊外市桥伪师长李辅群的住宅软禁起来。
褚民谊最大的依仗
大汉奸褚民谊,曾任汪伪政权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长,还曾任过汪伪政府驻日大使,是汪伪政府“三巨头”之一,时人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
按照蒋介石的国民政府所颁布的《处理汉奸条例》第一条:
“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褚民谊无疑属于铁杆汉奸的一列。
1945年10月14日,褚民谊、陈璧君等人以及汪精卫的长女汪文惺、次子汪文悌及两岁的外孙女何冰冰等,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押送上飞机,刚到南京下飞机的一霎那,就被安排上了囚车,关进了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
一进门,褚民谊就闹了个笑话。
进门之前,褚民谊注意到站在门口的看守所所长徐文祺,他认识眼前这个人,当年他在汪伪政府任行政院副院长时,徐文祺是他下属的一个小科长。
褚民谊以为这位老部下也是被关进来的,心里还有些奇怪,按照他的逻辑,自己的级别远远要高于徐文祺的级别,两人怎么可能会被关在一起。
徐文祺上前打招呼,褚民谊还好奇地问了一句:
“唉,老徐,你怎么先进来了?”
褚民谊从被捕前的戚戚然,到此时却有些意外的全无惧色,似乎他已经有了绝对的把握为自己脱罪。
在南京关了差不多有4个月的时间,第二年2月,褚民谊被转移到苏州关押,在狱中时,褚民谊洋洋洒洒的写下了3万多字的《我参加和运的经过》。
所谓的“和运”,是汪精卫集团开展的以卖国求荣为目的的运动,其目的有两个:
一是打着和平反共的幌子,为自己的卖国罪行开脱;二是帮助日本帝国主义诱降以蒋介石为主的重庆国民政府,以期实现渝宁合流。
可褚民谊无论是在狱中还是在后来的公开审判中,始终自我标榜所谓“和平运动”的“功绩”。
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开审理褚民谊汉奸案。检察官韩焘当众宣读起诉书,宣布了褚民谊几大项罪状。
褚民谊心里很清楚,如果按照起诉书的罪状审判,自己肯定难逃一死,所以在法庭胡搅蛮缠,丑态百出。
在法庭上,褚民谊对汪精卫大加吹捧:
“国难当头,战事颓败之时”,“幸有汪先生其人者,不顾一己之安危,抱吾人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宏愿,根据我党27年汉口临时代表大会之宣言,响应近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