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函〔2016〕73号
汕头市绿梦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绿梦湿地生态园“迎春艺术灯展”门票价格报备的函》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的通知》(粤价〔2009〕9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250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绿梦生态园属纯商业性投资,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2016年2月7日至3月13日灯展展出期间修订入园门票价格标准进行备案,具体备案内容如下:
一、展出期间,2016年2月7日至2月14日,春节假期时间入园门票价格为:30元/人次;身高1.2米——1.5米(含1.5米)儿童入园门票价格为20元/人次。
二、展出期间,非春节假期时间入园门票价格为:20元/人次;身高1.2米——1.5米(含1.5米)儿童入园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
三、儿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在家长陪同下可免费入园;儿童身高1.2米以下如由学校、幼儿园等组织的集体活动,按不高于1.2米——1.5米儿童门票价格收费;儿童身高1.5米以上按成人票收费。
4、以上备案价格标准,可根据客流及天气变化等情况下浮不限。
你公司在收费时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有关收费项目或标准如有调整,应重新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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