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酥梨”商标是我省第一件依据《商标法》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标志着“砀山酥梨”品牌已纳入国家法律的保护,2008、2012、2016年连续三届被省工商局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2015年6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近年来,砀山县通过六项措施重点加强了“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措施: 加强优质砀山酥梨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制定统一的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认定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由砀山酥梨营销管理协会组织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对基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签订《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协议》,之后,由协会发给《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证书》,并在基地树立《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标牌。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可采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先行试点发展国有果园场、园艺场和酥梨生产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试点成熟后再逐渐扩大基地认定范围。 加强砀山酥梨生产环节监管,提高砀山酥梨品质。每年在砀山酥梨各个生产环节上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果实分级拣选、储藏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禁止或限制使用农药、化肥、果实膨大剂等。 建立砀山酥梨质量监测检验机制。建立统一的砀山酥梨质量监测检验机制,委托具有水果质量检验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或者具有水果质量检验能力的企业,对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验,由协会组织抽检,一旦每个阶段果实出现无法弥补的问题时,协会将严格按照《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撤销其《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证书》、拆除《优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基地》标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加强“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许可管理工作。“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主要针对优质砀山酥梨生产基地产品开展使用许可,在达到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同等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单果大小或重量分为一、二、三级,实行分级管理使用,一般选取总产量的40%-60%的酥梨许可使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以确保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信誉不受到影响。 统一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包装,规范“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行为。实行统一的“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包装,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耀位置统一标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并在箱体的合理位置统一标注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标识、“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基地产品商标以及基地名称、商品数量、级别、警示语和打假举报电话等。“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箱标和果标同时使用(拆箱零售),也可以只使用箱标(整箱销售)。“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及包装箱实行“二维码”编码制度,一个基地一个编码,严格实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开展砀山酥梨地理标志维权工作。依靠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会配合,积极开展“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产地侵犯“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专有权行为。重点是非法印制、销售“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包装箱行为和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砀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包装箱行为。其次,建立“砀山酥梨”地理标志商标侵权、假冒监督、举报、投诉机制。 (崔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