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现发布2023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公报。
综述
2023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利实现了“增蓝天、保碧水、护净土”,生动践行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打好”到“深入打好”的要求。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平稳,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基本安全稳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全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20~318,平均值为73,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为297天,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1.4%,其中有101天空气质量为优,196天空气质量为良。空气质量超标68天,其中轻度污染58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的2天、严重污染的1天。超标天中首要污染物为O3的36天,为PM2.5的25天,为PM10的7天。
2023年环境空气中SO2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98百分位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和14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98百分位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和55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和132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和80微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1微克/立方米,CO年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
全年降尘量年平均值为2.1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降水年均 pH值为6.56,降水pH值范围在 6.22~7.52之间,未出现酸雨。
各镇(区)PM2.5年均浓度在28~32微克/立方米之间,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在151~170微克/立方米之间,优良天数比率在79.1%~85.7%之间,降尘量年平均值在1.8~2.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基本保持稳定,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类别。
1、饮用水源水质
2023年,大丰区饮用水主水源为宝应县里运河氾水水源地,备用水源为通榆河刘庄水源地。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公布监测结果,宝应县里运河氾水水源地全年水质均未超出Ⅲ类,水质达标。通榆河刘庄水源地基本项目指标均未超出Ⅲ类标准,5项补充项目和80项特定项目指标均达标。
2、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3年全区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为100%,省级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全区主要河流中水质状况总体为良好,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类别,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3年我区地下水水质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差,影响我区地下水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氨氮和氯化物。
(四)声环境
2023年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呈现好转态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83.9%,较上年增加8.9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减轻。
1、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49.0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质量等级属于好,较上年下降1.1分贝,污染程度减轻,测量值范围在(42.4~56.6)分贝。根据对噪声源进行分析,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达83.3%。2023年城区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38.7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质量等级属于好,测量值范围在(34.9~49.3)分贝。
2、道路交通噪声
2023年城区昼间交通干线噪声测量值范围在(52.7~67.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达标率100%;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质量等级属于好,较上年下降3.0分贝,污染程度减轻。2023年城区夜间交通干线噪声测量值范围在(44.4~53.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达标率100%;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7.5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质量等级属于好。
3、功能区噪声
2023年城区功能区噪声总体达标率为83.9%,较上年上升8.9个百分点。昼间总体达标率为89.3%,夜间总体达标率为78.6%,昼间声环境达标情况明显好于夜间。噪声功能区中2、4类区环境噪声达标率最高为100%;1类区环境噪声达标率最低为56.2%,较2022年度上升12.4个百分点;3类区环境噪声达标率为75.0%。
(五)土壤环境质量
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