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环发〔2023〕2号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沈阳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水务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统筹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和改善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沈阳实际,按照科学论证、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分区范围沈阳市10个市辖区、2个县和1个县级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二、分区原则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
(一)保护类区域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将沈阳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类型细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二)管控类区域将沈阳市地下水富水性较高、水质较好、脆弱性较高的区域作为管控类区域。其中,将污染荷载较高的区域作为一级管控区,其余管控类区域作为二级管控区。另根据沈阳市实际对一级管控区及二级管控区进行修正。
三、分区结果沈阳市地下水保护类区域面积267.4215km2,占沈阳市总面积的2.08%,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6.6606km2,二级保护区面积245.6031km2,准保护区面积15.1578km2。沈阳市地下水管控类区域面积381.34km2,占沈阳市总面积的2.96%,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3.58km2,二级管控区面积377.76km2。具体见附件1~附件4。
四、管控要求(一)保护类区域1.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相关要求。
2.针对补给区,按照国家“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开展补给区划定工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管控类区域1.管控区内污染源运营、管理单位应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渗和监测。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强化污染源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
2.一级管控区内重点污染源(在产)应在《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基础上加密监测,一年至少两次(丰、枯水期各一次),二级管控区重点污染源(在产)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开展。
3.管控区内重点污染源(在产)应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一级管控区重点污染源(在产)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渗漏排查,二级管控区重点污染源(在产)按《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发现渗漏的及时采取防渗改造,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4.水务等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及维修改造,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5.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定期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设置区域地下水监测点,加强地下水监测,实施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估。
6.对新、改、扩建可能涉及地下水污染的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执行。
7.在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
8.列入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责任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
9.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生态循环,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
五、相关说明(一)《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作为沈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依据,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水源保护区依法划定、调整、废止造成保护区范围调整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区域范围相应调整。
(三)针对新增地下水污染或其他风险源定期开展调查评估,发现地下水质量存在恶化趋势的,将对重点区进行及时增补和更新。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清单县(市、区)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名称
一级保护区面积(km2)
二级保护区面积(km2)
准保护区面积(km2)
面积合计(km2)
和平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太原水源
0.0028
0.4857
0.4885
长白水源
0.0118
0.6738
0.6856
大东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万泉水源
0.0141
1.1331
1.1472
皇姑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北陵水源
0.0422
1.8461
1.8883
河南水源
0.0084
0.7031(与河北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0300)
0.7115
中医水源
0.0028
0.4999
0.5027
铁西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郎家水源
0.0613
5.9276
5.9889
胜科饮用水有限公司一分厂水源
0.0924
4.9355
5.0279
胜科饮用水有限公司二分厂水源
0.0112
0.2862
0.2974
胜科饮用水有限公司三分厂水源
0.0112
0.6052
0.6164
沈阳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
高花水源
0.0081
0.401
0.4091
苏家屯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苏东水源
0.0279
1.2952
1.3231
苏西水源
0.0593
4.0833
4.1426
浑南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高新技术产业区净水厂水源(浑南水务二水源)
0.0479
5.6714
5.7193
浑南供水产业区水源(浑南水务一水源)
0.0253
2.2015
2.2268
沈北新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黄家水源
2.9029(与沈北黄家净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重叠面积0.1158,与沈北黄家净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2.7871)
29.1539(与沈北黄家净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重叠面积1.2987,与沈北黄家净水厂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27.8552)
3.5463(与沈北黄家净水厂水源准保护区重叠面积为3.5463)
35.6031
沈北新区财落净水厂水源
0.0325
3.1386
3.1711
沈北新区黄家净水厂水源
1.4145(与黄家水源一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1158,与黄家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1.298)
30.6423(与黄家水源一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2.7871,与黄家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27.8552)
3.5463(与黄家水源准保护区重叠面积为3.5463)
35.6031
沈阳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
财落街道四清水源
0.0171
1.4746
1.4917
黄家街道长河水源
0.0129
1.1944
1.2073
沈北街道新台子水源
0.0084
0.1429
0.1513
兴隆台街道建新水源
0.014
0.42
0.434
于洪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李官水源
0.0265
2.776
2.8025
沙岭水源
0.0103
0.6672
0.6775
于洪水源
0.0394
2.6777
2.7171
沈阳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
开隆水源
0.0113
0.7585
0.7698
辽中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辽中县西水厂水源
0.0113
0.8818(与辽中新立屯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0353)
0.8931
辽中县新立屯水源
0.0394
1.0895(与辽中西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0353)
1.1289
沈阳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
茨榆坨水源
0.0057
0.0057
牛心坨水源
0.0056
0.3821
0.3877
肖寨门水源
0.0056
0.4325
0.4381
康平县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康平开发区水源
0.1855
13.7293
13.9148
康平县潘家岗水源
0.1105
6.4461
6.5566
法库县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法库县东水源
0.0535
10.0233
10.0768
依牛堡水源
0.0619
13.6002
13.6621
新民市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胡台水源
0.0112
0.5543
0.5655
石佛寺水源
0.1299
14.0224
14.1523
新民市柳河水源
0.0366
14.4307
14.4673
沈阳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
大喇嘛水源
0.0028
0.3391
0.3419
大民屯水源
0.0028
0.0502
0.053
法哈牛水源
0.0028
0.0502
0.053
金五台子水源
0.0028
0.0502
0.053
兴隆堡水源
0.0056
0.4707
0.4763
张家屯水源
0.0028
0.0502
0.053
沈河区、浑南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李巴彦水源
0.0685
7.5883
7.6568
南塔水源
0.1053
4.3822
4.4875
沈北新区、于洪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尹家水源
0.4439
28.0218
28.4657
于洪区、皇姑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河北水源
0.059
2.1931(与河南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0300)
2.2521
铁西区、苏家屯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翟家水源
0.3634
29.3538
29.7172
于洪区、苏家屯区
沈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竞赛水源
0.0277
1.7316
1.7593
总计
6.6606
245.6031
15.1578
267.4215
附件2 沈阳市地下水一级管控区内重点污染源清单序号
县(市、区)
单位名称
类型
备注
1
铁西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细河厂区)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2
铁西区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3
铁西区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4
铁西区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5
铁西区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6
铁西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士厂区)
工业企业
高污染荷载
7
沈北新区
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填埋场
危废处置场
附件3 沈阳市地下水二级管控区重点污染源清单序号
县(市、区)
单位名称
类型
备注
1
沈河区
原东北第六制药厂
原工业企业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
2
皇姑区
原沈阳船牌制漆有限责任公司及原沈阳油漆厂
原工业企业
污染地块名录中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过IV类的地块
3
铁西区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除一级管控区外区域)
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
4
原沈化POPs环境污染场地
原工业企业
污染地块名录中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过IV类的地块
5
原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地块
原工业企业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
6
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
原工业企业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已移除污染地块名录,但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过IV类仍需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
7
苏家屯区
沈阳老虎冲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填埋场
生活垃圾填埋场
8
沈北新区
沈阳正桓固废资源利用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市大辛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填埋场
生活垃圾填埋场
9
原沈阳新城化工厂
原工业企业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2022年 部令27号)确定的位于管控区内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