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同意,沈阳仲裁委员会正式设立沈抚新区分会。沈抚新区分会是沈阳仲裁委员会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专门设立的仲裁派出机构,主要承担该区域内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和民商事争议调处等任务。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作为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新区经济发展。沈阳仲裁委员会是沈阳市委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的沈阳地区唯一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沈抚新区分会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沈阳仲裁委员会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助力沈抚新区高质发展的积极动能,有利于辽宁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长远规划,有利于“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的目标要求,有利于打造沈抚新区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创造经济社会发展增长点。
2021年,是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沈阳仲裁委员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公平公正的仲裁原则和专业高效的仲裁优势,依法维护经济主体权益,全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