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口段(太仓段崇明水域)水文地形监测水文测验作业
沪航通〔2023〕0844号
作业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1000时至次日1500时
作业区域:石化码头下断面、南门港上游约500米(三沙洪)水域范围内
作业船舶:苏交测3、苏通交测02、沪水测6
作业内容:水文测验在石化码头下布置1个流量测验断面,进行ADCP走航断面测量,连续施测一个大潮、一个小潮的潮流量。同时布置取沙断面采集含沙量指标。
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显明易见处悬挂作业信号,并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标志,不作业时松缆入江底;
2、作业船应加强值班、了望和高频守听;
3、航行船舶应距最远锚位50米外缓速通过;
4、如遇实际风力大于7级或视程小于1000米,停止作业。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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