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见附件),提出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吸纳引进重大技术成果、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等20条具体措施,加速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请认真学习。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强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修订和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组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加一个建设方案的“3+1”政策体系。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我省相继修订或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批文件,有力营造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文件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并于近日以四部门名义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5个部分,明确了20条具体措施。
1.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方式。提出了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吸纳引进重大技术成果、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3条意见措施。
2.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提出了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优化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通成果转化职称绿色通道,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建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