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常见问题汇总(持续更新)
热门问答
“5年内5折租房”政策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政策保障的人群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新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二是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由各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在此政策保障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首次来厦就业、创业”是指首次在厦缴纳社保时间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区分应往届、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
企业注册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比如公司注册地在岛内,但实际工作地在岛外的情况,申请对象等能拿到多少补贴?申请后预计多长时间能领取补贴?
企业注册地与实际工作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工作地的租金补贴标准发放。
比如,申请人工作的企业注册地在思明区,但他的实际工作地在同安区,就由思明区受理审核,按同安区5000元/年的标准发放补贴。
政策明确的“租金补贴”保障标准为: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保障资格申请通过后,租金补贴按季度设置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到第三个月的15日止,在下一个季度首月完成发放。
我在2022年1月领取了第一次租金补贴,下一次补贴要什么时候申请?
接续申请的时间为:保障时间到期前的一个季度(三个月)内。
申请的流程与首次保障申请类似:分为两步,第一步进行“接续保障资格”申请,时间为审核5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通过后才能参与批次申请;第二步,参与当季度的“租金补贴”批次申请。
特别提醒:接续保障资格仅当季度有效;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因此,建议接续申请在当季度的前45天内提出最佳,以确保资格有效且预留足够时间参与批次申请。
以在2022年1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例——
该申请人第一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若要申请第二次租金补贴,应在第一次保障时间到期(2022年6月30日)前一个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接续申请,考虑到接续申请资格仅当季度有效,且需预留足够时间参与批次申请,最佳的接续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5日。该申请人及时进行接续申请后,第二次租金补贴的发放时间为7月份,保障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刚好和第一次无缝衔接。
以此类推,在2022年4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其第一次保障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次保障:接续申请(最佳)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10月份发放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特别提醒:如保障对象未及时在保障时间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接续申请,仍可以在下一批次申请,但会造成保障中断,每逾期一个季度申请,保障中断时间3个月,保障中断时间计入5年保障期,但不予保障。
我的劳动合同盖的是外地总公司的公章,实际上在厦门分公司工作,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吗?如果可以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呢?
与外地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在厦门分公司,在厦缴交医社保的申请人,申请时提供由总公司、分公司共同盖章的《实际工作地证明书》即可。具体的模板可在“i厦门”-五折租房-办事指南(一)中下载。
我正在进行接续申请,实际工作地和劳动合同上面写的不一致,需要再次到总部盖章《实际工作地证明书》吗?
如果接续申请时的工作单位与首次申请时一致,上传首次申请时的《实际工作地证明书》即可,不用再重新盖章。如果换了工作,则需要提供新的材料。
在申请时,个人能否自主选择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等保障方式? 目前,实物配租房源筹集情况如何?
我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由于考虑实物配租房源还在持续筹措等因素,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阶段的保障方式,主要以“租金补贴”为主,后续将根据房源筹集情况,陆续推出实物配租房源。建议现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先行选择“租金补贴”方式。
目前,市住房局正在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加大房源筹集。同时,今年以来又密集出台了“非改租”等一系列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持续增加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房源供应。后续,市住房局将着眼“职住平衡”,加快在工业园区、地铁、BRT沿线等交通便利区域实物配租房源筹集、建设进度,努力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