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行旅游服务合同
(官网)
版本日期:2024年02月
使用说明
1. 君行国际义工旅行网www.ociva.org(以下简称“君行网”)的义工类和体验类项目,是由北京君行悦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提供具体的旅游服务,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BJ-CJ100008。
2.本合同系电子合同,由旅行社与参加项目的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签署。
3.旅游者在订立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及君行网上关于所报名项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字体标注,需要旅游者特别关注的条款和内容,确保全面、完整了解相应条款、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旅游者在君行网根据系统提示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本合同生效,旅行社与旅游者以此作为执行依据。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本合同所指旅游服务,系指旅游者自行前往和离开旅游目的地,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义工活动、文化体验、住宿、餐饮等两项(含)以上服务的旅游形式。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作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各类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意外事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6.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义工活动、文化体验等参加费用(含预订金)、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汽车的人均车租费用。
7.旅行社损失,指旅行社为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必要的费用,以及旅行社为开展该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办公成本、管理费用等必要耗费。
8. 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君行网上关于所报名项目的全部内容,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条款及项目全部内容后,根据系统提示点击报名订立本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或代表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或代表人须确保获得相应代理和代表权限,能够代表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并须要将本合同条款及项目全部内容如实完整告知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所有旅游者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项目全部内容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与旅游者订立本合同。
2.旅游者订立合同时在70周岁以上、或18周岁以下、或处于妊娠期、或有身体残障等情况,以及非中国国籍或为港澳台人士的,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告知旅行社,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
3.旅游者为育龄女性的,旅游者在订立本合同前须确认本人出行期间(指签署合同后至旅行结束的期间)不处于妊娠期,如因处于妊娠期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中旅游者解除或变更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责任。
4.若旅游者未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3款的约定向旅行社如实告知本人信息、或在已订立合同后方提出本人处于妊娠期的,出于安全考虑,旅行社可劝阻旅游者出行并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条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若经旅行社劝阻,已知风险仍坚持出行的,旅游者需在本合同之外签署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