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境泰国须知签证 1. 需要入境泰国的外国人,需要向所居住国家的泰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或负责该国的泰国大使馆申请签证。 2. 某些国家的外国人入境泰国免签,条件如下: (1)免签入境泰国旅游,可以在泰国停留不超过30天。 (2)与泰国有“免签入境”协议的国家。 3. 部分国家的外国人可在到达泰国后,直接在泰国海关办落地签证 (Visa on Arrival: VOA) ,可以在泰国停留不超过15天。 4. 来自黄热病地区的外国人,向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需要出示 “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书” (International Health Certificate on Yellow Fever Vaccination)。 此外,到达泰国时再次向泰国海关出示证明书。 5. 申请泰国签证条件,如下:
- 持有护照或身份证明书,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 - 第三国签证和机票(作为在泰国停留后前往其他国家的证据)。若持有过境签证的旅客,需要有返回自己的国家或去其他国家的证明。 - 未被泰国1979年《入境法》列入的被限制人员,如曾被泰国法院或外国法院判决监禁,具有危害社会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人员,具有国外政府拘捕令的人员。 - 具有足够在泰国停留的费用,根据规定每人至少20000泰铢。
6.申请签证的类型必须符合入境泰国目的,签证批准由大使馆或领事馆决定。对于某些国籍的外国人也会有特殊d额规定。 7. 为了避免入境泰国的出现问题,申请泰国签证的外国人应注意签证有效期及停留期。
- 签证有效期,是指签证持有者前往泰国的时间,由领事馆决定,显示在签证贴纸上或大使馆/领事馆的签证盖章。一般签证有效期为签发之后3个月,特殊情况的签证有效期为6个月、1年或3年。 - 停留期是指签证持有者准许在泰国停留的时间,到达泰国后由移民局决定并填写在入境章处。停留期将根据签证类型,如过境签证的停留期不超过30天;旅游签证不超过30天或60天,非移民签证为90天。 - 若需要在停留期后继续停留在泰国,可向曼谷移民局总办公室或外府的移民局申请延期,否则将被处500泰铢每日的罚款。
8. 持有任何类型签证入境泰国的外国人,在获取工作许可证前不允许工作。因此,需要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应持有B类非移民签证,以便申请工作许可证。 9. 泰国大使馆及领事馆负责为外国人签发入境泰国签证。无论如何,入境准许与停留期由移民局决定。因此,虽然部分游客持有泰国签证,但是经检查后若为1979年《入境法》被限制人员,移民局有权拒绝其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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