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先行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加快高速公路贯通、加密、扩容,着力构建内畅外联高速公路网络,提升服务水平,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实现市域内县县通高速公路。到2025年,全市新增高速公路 7条,新增里程210公里以上;完成高速公路扩容改造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40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19 公里/百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4.85 公里/百平方公里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市对接,力争2022年前打通宁宣杭高淳段、宁宣杭临安段、溧宁溧阳段等高速断头路,实现与沪苏浙高速公路无缝对接。
三、主要任务
(一)项目谋划
结合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谋划宁杭高速二通道、徽杭高速连接线、宁国至泾县高速、宁宣高速二通道南京至宣城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修编工作。
(二)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
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宣城段:是省政府“县县通高速”攻坚项目,业主为省交通控股集团,建设里程76公里。目前正在开展攻坚行动,计划2021年底前建成通车。
(三)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
1. 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业主为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建设里程12公里。计划2020年10月开工,2023年完工。
2.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一、二期):由宣城市政府、省交通控股集团、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建设里程52公里。计划2020年8月开工,2023年完工。
(四)前期工作项目
1. G5011芜湖至宣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推进主体为省交通控股集团,全长48.121公里,其中,我市境内建设里程9.84公里。已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开工,2024年完工。
2. G50宣广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推进主体为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广高速公司,建设里程92公里。已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开工,2024年完工。
3. 扬绩高速公路黄山区连接线:项目业主为省交通控股集团,建设里程32公里。已启动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工可研究招标文件编制,计划2021年开工,2024年完工。
4. 泾县至青阳高速公路泾县段:我市境内建设里程40公里。计划2020年6月启动前期工作,2022年开工,2025年完工。
四、主要举措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布局,力争谋划的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相关上位规划。加大规划执行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二)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1. 压实项目推进主体或项目业主责任: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2. 落实用地保障
协助做好高速公路建设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为高速公路实施预留条件;
市县两级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部门要加大用地(林地)保障力度,积极引导科学合理用地(林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皖自然资〔2020〕46号)和4月30日全省交通重点工作调度会纪要精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项目沿线县市区政府保障;确有困难的,在市域内调剂;市域内调剂仍难以满足需要的,申请省级统筹。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项目概算,由项目公司按皖自然资〔2020〕46号文件规定承担。
3. 保障前期工作经费
未落实项目业主的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所经县市区按里程比例先行垫付,待项目业主确定后,转为参股资金或予以退还。
(三)落实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设高速公路;鼓励采用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高速公路。多渠道筹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
积极引进省属国有企业与我市合作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鼓励项目所经县市区参股建设高速公路。
(四)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
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高速公路建设指挥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征迁工作和施工环境保障的主体责任,负责土地报批的组卷、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政委、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任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我市高速公路建设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下设“一办两组”,即指挥部办公室、报批审批组、征地拆迁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政府联系秘书长兼任报批审批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辖区内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组组长。
(二)压实工作责任
1. 市交通运输局(市高指办)负责牵头抓总,积极与项目业主、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沟通,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2.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或核准等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
3.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协调PPP项目,积极争取各类建设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设用地报批,指导协调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及土地复垦等工作。
5.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项目防洪评价及水土保持报批等工作;
6.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7. 市林业局负责林地报批、指导协调涉林和保护区等工作。
8. 高速公路所经县市区政府成立高速公路指挥协调机构,组织工作专班,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设用地(林地)报批组卷、征地拆迁安置、杆线迁移、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做到净地交付、“零”阻工。
9. 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调度
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定期对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督导调度,统筹研究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高指办要定期梳理分析制约项目推进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督促各地、各成员单位加快推进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各层级间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四)强化考核激励
建立考核机制和通报机制,指挥部负责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