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咸阳市泾阳县张家山旅游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7]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和市县自筹,招标人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泾阳县冀东水泥厂接S107关中环线,经王桥村、木梳湾村、衙背后村、赵家沟村,终点位于泾惠渠,路线全长8.037公里。
本项目K0+000~K5+68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满铺;K5+680~K8+037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铺满。其余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标段划分与工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计划工期 11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独立完成两条或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17年10月25日至 2017年10月30日每日8:00-12:00, 14: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太白南路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持相关证件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4.2施工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15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太白南路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泾阳县北环路
联系人:刘国梁
电 话:029-36222148
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白南路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人:胡夏冰
电 话:029-88228899-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