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治安街校区商业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金其它招标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TLY-2023-0132.项目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治安街校区商业街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4.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治安街校区商业街服务项目,引进经营商户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校区商业街,增建商业用房总面积130.71平方米(经营范围包括超市和快递店)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详见磋商文件)。4.2经营期限:一年(含建设期15日历天)经营期满后商业用房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采购人,移交时确保商业用房能正常使用(经营期满成交人履约能力良好,根据学校发展情况本合同可顺延,但最长不超过2年)。4.3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5、合同履行期限:同经营期限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履行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保护环境,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2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供应商应有经营超市的经验和良好声誉,并且无食品卫生监督、物价、工商等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转包(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快递店、超市的经营条件和《食品卫生法》等标准,在经营中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定期审核,并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安全部门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电话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文件3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联系人:赵工电 话:13439916939电子邮件: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