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乡村旅游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已成为一个特色品牌,越来越受到游客的青睐,逐步成为游客最多、人气最旺、条件最方便的旅游目的地。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快速兴起和发展的,它向广大城乡消费者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休闲旅游新天地。
从2006年中国“乡村旅游年”开始,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兴盛时期,走在全国前列。在经过一段突飞猛进的大发展之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丰富了新的内容。
在这样一个历史机遇下,丽水市首次提出创建农家乐综合体,是对乡村资源进行规划、整合、建设和发展,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养、育”八要素在乡村集聚,积极探索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新路子;是引领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转移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的有益实践;同时也是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的有效尝试,最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乡村居民的幸福家园、城市居民的休闲乐园。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全部行政辖区,共1区1市7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及丽水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时间
以2012年为基准年,规划的时间范围确定为2013年至2020年,分为近期和中远期两个阶段,其中
近 期:2013-2015年;
中远期:2016-2020年。
三、基本原则
(一)保护第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立足于承载着丽水市生态价值与旅游价值的物质载体---自然和人文资源,秉着保护第一的原则,文明引导农家乐综合体的开发建设,确保农家乐综合体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路线,保证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资源既得到完整地开发和利用,又能与环境保持充分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
立足于丽水市农村经济基础,发挥丽水生态环境突出、养生资源丰富、自然风光优美、农耕文化多样、地形地貌独特的优势,深度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建设重点,展现地方特色,树立各县市区自身鲜明的主题形象,最终让农家乐综合体实现农业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养生产业的完美融合。
(三)以人为本,系统协调性原则
规划产品的设计和策划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为景观添色,增强观赏质量,体现景观意境,同时展示健康、养生(养老)的特点,并给予扩展和延伸。让农家乐综合体能够用细节凸显个性,体现真心、真情、真意,让游客有“家”的感觉,真正放松心情,回归自然。
(四)以旅兴农,惠农富农原则
规划本着以旅游的理念经营农业、以旅游的概念发展农村、以旅游的观念富裕农民的原则,通过农家乐综合体这一载体,能够深度挖掘丽水山水资源和人文底蕴的潜力,开发利用农村蕴藏的休闲资源,不断延长产业链,坚持利农惠农富农原则,最大限度地全面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带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
四、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2013年)
7.《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年)
9.《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二)相关规划与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2.《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
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9号)
4.《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2〕38号)
5.《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浙委办〔2010〕141号)
6.《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浙发改规划〔2009〕928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2号)
8.《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浙农办发〔2006〕37号)
9.《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办法》(浙农办发〔2006〕61号)
10.《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精品示范区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浙农办发〔2012〕11号)
11.《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乡镇认定办法》(浙农办发〔2012〕12号)
12.《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扶贫改革试验持续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3〕1号)
1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2〕18号)
1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家乐综合体创建工作的意见》(丽政办发〔2012〕159号)
15.《丽水市农家乐综合体考核认定办法(试行)》(丽政办发〔2013〕1号)
16.《丽水市深化“三沿”整治推进“四边三化”行动方案》(丽委办发〔2012〕102号)
17.《丽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1〕50号)
18.《丽水市推进“三沿”整治创建美丽乡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0〕74号)
19.《丽水市农家乐管理办法》(2011)
20.《丽水市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规划》(2012)
21.《丽水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22.《丽水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
23.《丽水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
24.《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2011)
25.《丽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6.《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二章 农家乐综合体创建背景
一、 农家乐发展现状
丽水农家乐缘起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2006年中国“乡村旅游年”为标志,丽水市农家乐产业进入快速发展和规范期。农家乐产业纳入丽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制,出台扶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政策,建立领导小组,使农家乐产业由自发状态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丽水市农家乐产业已具备一定规模,并在管理理念、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也标志着丽水市农家乐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数量扩张初步完成,品质化趋势明显
丽水市农家乐产业发展迅猛,据统计2012年,全市农家乐从业人员已达1.86万人,共接待游客705万人次,同比增长43%,直接营业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44%,初步实现了数量上的扩张,直接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打下较好的业态基础。随着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和消费者市场需求的变化。农家乐经营业主一方面主动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档次、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涌现出一批高星级农家乐,另一方面积极造打造文化创意主题,凸显地域特色,丰富产品结构,农家乐的发展类型逐渐多样化,形成了良好健康的发展格局,呈现品质化发展趋势。
(二)区域资源特色突出,各地发展不平衡
丽水市拥有具备很大潜力的市场竞争产品,资源丰富,底蕴深厚,地域产业明显,而文化艺术创意产业是丽水独特的优势,如青田石雕、龙泉宝剑、龙泉青瓷、莲都绘画、松阳摄影、云和玩具等,为农家乐的发展提供了各具特色的风格与主题。由于丽水市地域辽阔,交通和资源等基础条件的原因,各县市区农家乐发展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先发县城已趋于快速发展与成熟阶段,而后发县城即处于起步与快速成长阶段。
(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政府强有力推进
农家乐产业纳入丽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制,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引导这一产业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政策,建立领导小组。早在2006年7月制定了《丽水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持续开展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精品项目的认定,开展农家乐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落实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引导农家乐创特色树品牌,引导经营户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三沿整治”、“六边三化三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行动的落实,使得农村环境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内外交通不断完善,金丽温高速全线贯通和龙丽高速、丽龙高速公路的相继建成,全市整体上已经融入省域高速公路体系;随着龙庆高速(龙泉至庆元)和云景高速(云和至景宁)建成,全市实现县县通高速,对外交通条件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同时也在积极准备高铁和航空可达性,偏离长三角核心客源市场的相对区位劣势将得到改善。
二、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1. 各级政策发展机遇
在2013年8月28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把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高到国家的政策层面。同时国务院于2013年10月14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支持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发展,培育健康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整合当地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养生、体育和医疗健康旅游。这些政策地出台为具备专业养生功能的农家乐综合体创建提供了很好的战略环境发展机遇。同时,浙江省委明确提出丽水要率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并将取消对丽水的GDP和工业发展指标考核,这对丽水的发展尤其是生态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2. 生态资源优势机遇
丽水市被誉为“中国生态第一市”,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不言而喻。从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公布的全省各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新数据显示,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94.4,连续9年位居全省第一。丽水境内特色养生保健资源和绿色生态旅游资源等先天禀赋为农家乐综合体创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机遇。
3. 美丽乡村建设机遇
丽水市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区域品牌,创新工作理念,整合资源要素,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通过基础建设,打造宜居乡村;通过效益提升,打造宜业乡村;通过品牌打造,打造宜游乡村;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活力得到了培育和激活,这为农家乐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条件,为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4. 市场消费需求机遇
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多和交通改善,农家乐乡村旅游日益兴旺。特别是长三角旅游的“无障碍化”行动和自驾车旅游、家庭旅游的兴起,以及老龄化趋势提供的广阔市场空间,丽水市农家乐产业消费需求前景十分喜人。与此同时,上海与杭州真正进入同城化,而在分工和竞争之中,丽水农家乐的特色更加明显,主题更加鲜明,其自身所带独特乡土风味的产品将更好地向上海游客蔓延。丽水农家乐在产品打造、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等多个方面做好接轨准备工作,采取统一的战略来满足上海、温州等地出现的一批富有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把丽水市打造成一个休闲养生度假首选之地。
5. 通讯信息发展机遇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生活、工作都在大都市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让休闲和工作达到有机融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乡村生活,通过互联网工作。互联网地发展也带动了物流产业地飞速崛起,整个世界的距离在缩小,信息传递、物件送达、身心享受从此不再矛盾,给处在大都市后花园的丽水农家乐产业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6. 养生基地建设机遇
丽水市已荣膺“国际休闲养生城市”,目标是打造国内最大休闲养生基地。丽水正按照《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要求,依托丽水优质的生态资源条件,加快推进生态经济综合创新配套改革,全面打响“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力争把丽水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生态之城、休闲之城、养生之城,致力创造旅游强市、强县、强乡(镇)和旅游特色村。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成熟,健康消费成为时尚消费。人们在工作之余也越来越重视养生保健,电视、期刊有关养生节目日渐流行,传统的养生观念日益深入人心,面对整个社会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卫生问题,纯天然、无公害、绿色产品受到消费者热捧。丽水发展养生农家乐产业市场前景看好。
7. 丽水后发优势机遇
丽水周边同类型的风景区比较多,有不少景区景点知名度在丽水之上。如有奇山见长的黄山、三清山景区,滨水见长的千岛湖景区。农家乐产品开发中,省内多数市县起步比丽水市早,跟丽水接壤的福建、金华、台州等地,农家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丽水在这个时候提出农家乐综合体的创建,更加有利于吸收、参考、借鉴周边成熟地区的发展经验,从而打造出更加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产品。
(二)发展挑战
1. 农家乐产品同质化挑战
纵观整个丽水农家乐市场,出现产品同质化现象,丽水传统的农家乐市场受到全面挑战。因此,针对传统市场,如何不断地制造出新的兴奋点,打造各具风格、彰显地域特色的农家乐产品就成为丽水农家乐产业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2. 针对性旅游产品销售挑战
每个旅游者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文化背景都存在较大差异性,其产品需求特征表现为各式各样,丽水拥有多种多样的资源和吸引物,却分布于各个小角落,缺少一种内聚力来吸引旅游者,不能完全满足市场消费特征。因此,如何对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并通过一定的产品组合方式和营销技巧将其推销出去是将要面临的挑战之一。
3. 旅游产品结构调整的挑战
满足日益增长的休闲度假市场的需求与不断变化的个性化消费需求与其增长,是属于旅游市场一种预见型的增长或发展型的挑战。丽水农家乐休闲产业随着市场变化逐步在调整产品结构,但仍然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如何加强产品结构地调整,积极提供应对市场需要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是丽水农家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第三章 农家乐综合体综合概述
一、农家乐综合体的解读
丽水境内旅游资源丰富,综合性优势明显。丽水拥有一流的自然生态环境;拥有特色的乡土民宿文化;拥有完好的历史文化村落;拥有绿色的有机农副产品;拥有良好的养生养老资源;拥有发达的特色农业产业,这些资源、要素大量集聚在乡村,乡村是丽水旅游体验活动的载体,通过盘活农村大量的闲置资产,拉长农村经济产业链,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增效。创建农家乐综合体是丽水农家乐发展提升改造的新抓手,同时也是丽水乡村旅游发展的迫切需求,是为丽水乡村旅游打造的核心吸引物。
(一)农家乐综合体的阐释
本规划认为农家乐综合体是指以乡村的资源环境为载体,以乡村的原有环境为基础,以乡村的特色产业和地域文化为支撑,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口,以养生养老产业发展为契机,以创意文化和特色产业为核心吸引物,秉承“乡村生活”模式,为游客提供最佳乡村休闲度假、观光娱乐、体验劳作、科普教育、文化体验、养生养老、健康生活的第二生活空间,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养、育”八种功能要素的合理集聚,最终推动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从而形成主题特色化、功能集聚化、业态多样化、乡村本质化、吸纳无界化的一种全新乡村旅游的实现载体和形式。
(二)农家乐综合体创建条件
1. 科学的规划编制
有一个高水平、合理兼顾的农家乐综合体建设规划能够在创建、实践过程中起到科学地指导作用,并能够与新一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发展等规划相互衔接。
2. 明确的经营主体
有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合格经营资格的明确的业主或统一的经营管理实体进行经营管理,主体清晰、责任明确。
3. 鲜明的策划主题
有一个能体现当地地域文化和产业特色、深度挖掘农耕文化的鲜明、独特的策划主题,各功能区块能围绕策划主题进行设计。跨村、跨乡镇的农家乐综合体在区域区块划分上能围绕主题做到有机衔接。
4. 完备的配套设施
建有游客服务中心、活动场所、住宿设施、停车场、会议室或多功能活动室、购物场所、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求。区域内覆盖有网路信号。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
5. 规范的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有防范和处置重大质量、卫生、安全等事故的预案,提供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手册。
6. 区域的带动能力
能为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起到辐射带动作用,能与当地社会发展实现互赢互利。
(三)农家乐综合体的特征
1. 主题特色化
农家乐综合体打造的主题必须突出丽水地域的乡村生活本质与特性,提供的产品要彰显个性化、特色化、创意化,吸引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