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别名太平,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地区的南翼,三面临海 ,东濒东海,南连玉环,西邻乐清及乐清湾,北接台州市区,是浙江省台州市所辖县级市,截至2020年末温岭市陆域面积92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79平方公里[1],下辖5个街道,11个镇,90个社区(居)委会,579个行政村[2][3]。2021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2.5万人,2021年温岭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56.96亿元[4]温岭先后获得“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国明星县(市)”、“全国农民收入先进县市”、“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陆域地势自西和西南向东渐倾,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海洋性气候影响明显[1]。
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66所,初中32所,小学56所,普通高中8所、完全中学5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不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立医院9家,民营医院12家,护理院3家,卫生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47家[4]。
温岭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夏、商、周为东瓯地,秦属闽中郡,汉属会稽郡,三国属临海郡,东晋分属临海郡、永嘉郡。唐至明代为台州之黄岩、温州之乐清二县,明成化五年(1469年),置太平县(县以境内太平岩得名),属台州府,治所设太平乡泉溪。成化十二年,温州府乐清县之山门乡、玉环乡,划归太平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山西、四川、安徽等省的太平县同名,改以县西温峤之别称“温岭”为名,称温岭县。1949年5月28日,温岭县城解放,温岭,温岭县城解放,温岭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始称温岭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