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4〕7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开展第九轮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具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事派遣参照执行),且进校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参加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请身体有特殊疾病的教职工,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慎重考虑是否参与疗休养活动,若因隐瞒病情在疗休养期间不幸发生意外,由此造成的后果须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二、疗休养内容
(一)疗休养范围。
省内线: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要加大工作协作交流,推进疗休养事业山海协作、城乡合作,特别是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让疗休养资源在全省范围畅通流动,积极助力共同富裕。
省外线:可按规定组织教职工到临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对口帮扶(援助、合作)地区(新疆,西藏,四川,吉林,青海省海西州,重庆市涪陵区、万州区,湖北省恩施州、黄冈市)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三年内不重复安排。
(二)疗休养时间。每批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疗休养的,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况延长在途时间。
(三)疗休养服务单位。学校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五家旅行社承接2024-2025年疗休养活动,疗休养活动范围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
三、疗休养经费
第九轮教职工疗休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不超过600元/人·天),每位教职工可按照两年一次性报销3000元或每年报销1500元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支付的费用超过学校规定补助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自理。
四、疗休养组织形式
为更好促进和保障教职工疗休养权利的落实,今年采取学校工会统一组织和分工会自行出行两种形式。
(一)学校工会统一组织的疗休养。将于今年暑期安排10条省内外线路,具体行程详见附件2。本次报名时间为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6:00,报满即止。为保证出团人数的有效性和出团质量,每条线路限30名教职工报名(不包括家属),请老师们选择适合的线路出行。请各分工会组织有意向老师扫描下图二维码或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