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线路为团队形式出游,若旅游者人数不足15人,我社将于团队出发前30日以上(不含30日)通知取消发团。2.旅游行程中,导游应根据游览地的交通、天气、景点游客量等即时的客观情况,在不减少或更换本合同约定景点、项目的情况下,征得大多数游客同意后调整各景点(包括购物点)游览的先后顺序。 为提倡绿色出行,低碳环保,部分酒店对于连住客人,不主动提供每日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的服务,若有需要可主动向酒店提出要求。
补充条款为了保证您的旅程顺利完成,敬请留意以下内容: 1.报名欧洲线路需支付全款,旅游者违约时按旅游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请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赴欧洲旅游个人资料表》,提供签证所需资料。 3.我社将按照欧洲国家使领馆的要求对游客提供的签证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旅游者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齐或意图滞留不归、延期回国或境外脱团的,我社将根据欧洲国家使领馆的规定不予送签,旅游合同解除,并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签证审查中提出的增补个人资料和增加保证金及采取连环担保等的要求请予以充分理解和配合! 4.无论签证是否签发,旅游者所提供的全部签证材料复印件及存款证明书、###、公证书等原件必须留存在使领馆,不予退还。 5.旅游者获得签证应交纳归国保证金。欧洲线路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起。支付保证金的方式:通过我社指定合作银行办理的“保证金”业务(详情咨询门店和客服)。 6.如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团、延迟回国或滞留不归的, 保证金则全额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根据欧洲国家使领馆的要求, 团队在境外旅游期间,所有护照及机票统一由领队保管。参加欧洲旅游线路的旅游者在回国入关后, 请立即将护照及所有往返/回程登机牌一并交给领队以便销签。根据欧洲使领馆要求,您有可能被要求到使领馆面试签证或销签,请充分予以配合,领馆销签工作一般在您抵达中国的4个工作日内进行,在此期间请勿安排离沪行程。若未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使领馆面试销签,将会对您今后再次获得欧洲申根签证产生影响,请特别注意。 8. 若参加行程涉及到起始或结束地点在上海以外地区的,则需客人自理国内段交通。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议国内段航班预留至少5个小时的与国际段航班衔接时间。如果选择低成本航空公司,请注意相关行李限重条款。 9.旅游目的地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有权自主判断决定是否允许旅游者出入境,而无需向旅行社或游客做出任何说明解释。10. 持外籍护照人士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人士,出入境签证手续敬请自理。
预订限制1.70-75周岁老年人报名需至少两人同行(均75周岁以下)并提供《健康担保与申明》。2.76-79周岁老年人报名需至少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子女或70岁以下身体健康同行人陪同出行,需提供《健康担保与申明》。3.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4.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和婴儿(2周岁内)预订。5.因服务能力所限,本产品无法接待80周岁(含)以上客人预订出行,敬请谅解。
安全警示敬请关注出行提示,重视出游安全。密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提前评估旅行风险,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若入住酒店发现房间存在危及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隐患时,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