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2022〕10号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近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天然气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气源价格持续走高,为切实做好我市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5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联动机制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47元/m³,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