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康(清远)置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1800678834631R)因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如你单位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知悉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我局将组织复核,申辩理由不成立或逾期未提交申辩的,我局将作出列入决定并予以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0763-393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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