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复时间:2018年7月16日(温政函[2018]113号)
一、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行政辖区和瓯北片。
三、首要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为75%,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6.4mm。
四、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构建“一环联三楔,一江汇四水,四片涵三库”的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将生态资源作为一项战略资源进行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温州海绵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海绵城市系统规划
1、水资源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水源体系,减少供水管网漏损,加强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加强城市节水。
2、水安全体系
依托瓯江及其他河道水系,部分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形成一个兼具城市景观和强降雨径流行泄通道功能并重的城市雨水大排水系统。
3、水环境体系
点源和面源污染联合防控为主,从源头、过程、末端加强水环境污染全过程防控,尤其着重前端管控,从源头截污,从根本减排。
4、水生态体系
保护现有生态基底,打造以“河湖为基底,以滨岸绿地为廊道,公园绿地为节点”的稳定水生态系统格局。
5、水文化体系
注重水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提升水文化品质,培养水文化产业以及加强宣传引导。
六、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指引
根据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及自然生态特征、城市布局结构,结合规划管理单元,确定“区域-片区-管控单元”三级管控体系。
第一层级将规划区分为西片、中片、东片、七都片、洞头片及瓯北片;第二层级在是结合温州规划管理单元划分将第一层级区域划分为33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片区,并将海绵城市指标分解至管控片区;第三层级是将第二层级片区划分为若干管控单元。
七、附图
1、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
2、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板块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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