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总工会、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审计局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可组织部分职工
赴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
和沪苏皖闽赣
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
费用标准按不高于
每人每年2000元的限额
超标准支出部分
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
● 温州市的跨省疗休养,可以去哪些地点?
答: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合作)省、自治区(新疆阿克苏拜城县和兵团一师九团、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西藏那曲地区嘉黎县,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壤塘县,南充市南部县,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吉林市)和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沪苏浙皖)区域。在组织安排时应严格按照一地多点的原则开展疗休养,一次疗休养活动只能在一个省域内进行。
● 去那么远的地方,时间是不是可以多几天?经费是否有提高?
答:疗休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开展的疗休养活动,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延长在途时间,但需经单位同意,且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疗休养费用标准按实际出行天数,不高于400元/人.天的标准。
● 跨省疗休养,多久可安排一次?
答: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跨省疗休养,但不影响其参加省内疗休养活动的权利;本年度参加跨省疗休养的,下年度一般应在本市内疗休养。每年度组织跨省疗休养人数不超过当年本单位参加疗休养职工总数的1/3。
● 如果在本地疗休养,有哪些不同?
答:当然有啦!政策很人性化。职工疗休养目的地在本市范围内的,各单位可安排分段式疗休养。比如同一批员工,单位安排的年度疗休养时间是4天,可以分成2次,去市内的两个地方。市县两级总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应在本市范围开展。
● 一线职工还可以免费疗休养?
答:当然可以。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的政策施行蛮久了,这可是市总工会年度服务职工“十件实事”之一。这项活动本着面向一线职工的原则,优先考虑非公企业先进模范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从事脏苦累险工作人员、困难职工和临近退休人员。活动以“同心同创同享同乐—美丽温州一日游”为主题,从2015年至今,累计安排了5000名一线职工参加,而今年计划安排2000名职工。此外,各县(市、区)总工会每年也会组织相当数量的一线职工参加免费疗休养。
● 疗休养经费,是怎么安排的?
答: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000元/人.年的限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按规定计提的福利费中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
● 如果单位选择两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的组织方式,经费是怎么算的?
答: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一年不超过一次疗休养。基层单位确因工作性质、生产任务等原因不能参加当年度疗休养活动,可以合理选择二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的组织方式,疗休养个人经费可以累加,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不得突破,疗休养时间不能累加。举个例子吧。如,甲单位有职工100人,年度可开支职工疗休养经费在20万元之内,选择二年一次疗休养组织方式,那么当年可安排50名职工参加疗休养,疗休养经费不得突破20万元;第二年再安排50名。
● 职工当年没有参加疗休养活动,能否补休?
答:不能。疗休养是集体活动,不是法定休假,不能补休。包括部分疗休养活动占用法定休假或休息日,也不能补休。
温州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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