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21年至2023年甲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交易如下:资料一: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对一栋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并与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改扩建完工之日起将其出租给乙公司,当日该写字楼账面价值为8500万元,其中成本为7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500万元,改扩建工程共发生支出7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改扩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料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年租金为500万元,年末收取,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500万元存入银行,甲公司按年确认租金。资料三:202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0200万元。资料四:2023年12月31日租赁期届满,甲公司将其收回转为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0200万元。要求:(1)编制甲公司2021年6月30日将写字楼转入改扩建工程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写字楼改扩建完工后的成本,并编制改扩建完工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2022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租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