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某商场四楼实拍图)
但据了解,其实不少商户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初并不知晓,导致现在涉及14周岁以下儿童的教育机构被要求整改,但是作为一家教育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已经定位了招收对象的年龄范围,让其改变存在很大困难。
此外,小编还走访了其他一些商场和写字楼,发现有多家儿童场所和培训班被设置在四层以上。
商场内四层以上儿童活动场所不是个例
对于上面提到的新城区某商场的这个例子在西安是不是个例呢?其实此类现象并不罕见,小编随便走访了几家,发现这种设置在四层以上的儿童活动场所确实很普遍。如果不是对消防规定了解的专业人士,大都会认为这样的做法没什么不对。
什么是”儿童活动场所“?其实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这类场所一般最高应设置在三层。
以下是小编走访的几家商场和写字楼,发现儿童活动场所均设置在三层以上:
(长安中路某商场5楼的儿童游乐场所)
(太元路附近培训机构)
(未央路上几所儿童培训机构,一个在9楼、一个在6楼)
其实对于商场内四层以上设置儿童场所违反消防规定,很多商户和家长都不太了解这个事情,觉得这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概率小并不代表不会发生,从儿童安全角度出发,还是要慎重。
商户、家长对消防安全知识有所欠缺
近年来山东、沈阳等多个城市都出现因高层商场、写字楼内开设儿童活动场所被消防部门依法责令进行整改的新闻报道,不过在西安却很少有关这方面的处罚与报道,其实对于参与其中的商户还有孩子家长对消防安全知识还是有很大的缺乏。
小编向雁塔区某大型商场五楼儿童游乐区的经营者了解到,“作为商户在租赁店面时,只有五楼规划有儿童游乐区,其余每层都有具体的规划布局,关于消防安全,也没想那么多。”当说到在三楼以上开设儿童活动场所违反相关规定时,王先生说:”我本来就不知情,这个商场应该负主要责任吧,因为我们签合同时并没有提及。“据了解,一部分商户表示自己在租赁前并不知情五楼的业态不能涉及儿童类。
在走访过程中小编还随机采访了几位家长,家住东二环的一位家长说:“孩子今年9岁,周末给孩子报了培训班,楼层倒是没有特别关注,不过报名的这两个一个在8楼,一个在10楼,就是写字楼里边的,关于消防的这些规定自己还真不太清楚。”另一位小孩家长也表示,”虽然自己孩子只有10岁,但是周末报了好几种兴趣班,不过关于消防安全还真是不太懂。“
在长安中路某大型商场五楼,带着孩子正在娱乐区玩耍的李先生告诉我,他家就在商场附近,平时没事都会带孩子来玩。当谈到消防通道的问题时,李先生表示,平时带孩子玩没有注意过这些,大商场应该管理比较好,不会轻易发生火灾吧。“
通过向商场内的商户和一些孩子家长了解发现,现在大多数人都对消防安全知识很欠缺,为什么要强调呢?相关专业人士认为,由于儿童年龄小,火灾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都比较弱,尤其是开设在高层建筑里的儿童游乐场、培训机构等,一旦遇到险情,不利于儿童逃生等,这些安全隐患虽然发生可能性很小,但是不管作为商户还是家长都应重视。
既然有明确规定游乐场、教育机构等儿童活动场所不能设置在高层建筑三层以上,现目前西安还仍存在此类现象,如此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将存在很大的隐患,还有相当一部分商户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那么商场经营者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律师:商场在规划时存在明显过失
关于商场、写字楼等高层建筑内出现四楼以上设置儿童活动场所的这一行为,这是否合理呢?
我们专门采访到了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黄律师,他说到,城东的这所商业广场四楼出现多家少儿培训机构,目前被消防机构责令限期在12月底之前进行整改,商户也是多次找商场经营方理论,但是对方表示所有商户需与商场签订一份保证书,承诺只开设年龄在14岁的儿童教育机构。若是相关部门来检查,责任只能自负。这些商户现在两头为难,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黄律师表示,该商场运营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在经营管理该商场时,尤其是进行商业规划布局时,应当对四楼可以开展何种经营依法进行合理规划。但是,在规划中,将四楼定位为儿童教育培训的做法,明显存在过失,罔顾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保护,使得四楼的儿童教育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对于西安目前存在的部分商场、写字楼内四楼以上设置的儿童活动场所,一般来说是违背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商业地产在规划之初时,就应对儿童业态类进行合理布局,而不应该忽视其安全隐患,导致矛盾层出。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6条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可见,儿童游乐、娱乐、教育培训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当设置在四层以及四层以上,将儿童机构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疑将导致儿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危害公共利益。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