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民对自身健康要求提高,不少市民朋友会选择去健身房健身。健身房往往采取会员制,以销售会员卡形式提供健身服务项目。但部分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因健身房倒闭,30余名消费者起诉健身房要求退还卡费的系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
徐州某健身房为吸引健身爱好者推出优惠办卡业务,一年卡600元,两年卡1200元,五年卡3000元。由于价格实惠,地理位置较好,迅速吸引了大量顾客前往办卡成为健身会员。
但2020年下半年,该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关门,导致很多会员无法享受健身服务。2020年6月至7月,先后有30余名消费者将某健身房起诉至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未消费的会员卡费或预缴办卡费用。
该批系列案件经法院调解,健身房与30余名会员分别达成调解协议,退还100元至3000元不等费用。
法官说法
会员卡“馅饼”变“陷阱”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在实际生活中,因健身房倒闭导致会员卡无法使用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显示,健身服务投诉11064件,投诉量同比上涨43%。“受疫情影响,商家无法正常营业,在预付式消费方面,主要问题又因受疫情影响,商家关门跑路,消费者预付费无法退还……”
健身房在投入使用前,往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门店装修、购买健身设施等。在投入使用后,往往采取预付式消费方式,让消费者充值会员卡迅速回笼资金。所以,消费者与健身房之间属于预付式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同时,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时,谨慎选择,不要冲动性消费;同时对健身房的资质和规模进行考察,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不要一次性办理过大金额,对于商家的服务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
(文中图片源自网络)
原标题:《以案释法| 健身房倒闭了 办理的会员卡能退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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