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荣思嘉
最近,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正在严管泳池里的私教现象。但市民刘先生感觉,这一管理举措有些矫枉过正。当他咨询“自己能否教女儿游泳”时,工作人员竟然回复“需要提供证明”:“想要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并不难,但如果是我侄子、侄女呢?难道亲戚朋友间教游泳,也不行吗?”
对此,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方面回应称,之所以要打击私教,是因为非法私教等于将风险责任转嫁给了场所,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但对于非营利性的游泳教学行为,比如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开展的交流、互动是很正常的,中心不会加以干涉,也不会要求市民出示相关证明。
市民
教女儿游泳也需要提供证明?
刘先生年轻时,曾经在游泳队里训练过,之后虽然没有从事教练这项工作,但仍考取了国家泳协认可的救生员证和游泳教练培训证,不少亲戚朋友的小孩学游泳时,都会找到刘先生帮忙指导。
后来,经过朋友启发,刘先生在工作之余,也会做游泳私教,赚点外快,四五年来一直都在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的游泳馆里教学。
4月18日,刘先生再次来到静安区运动健身中心游泳馆,发现游泳馆跟往常有了很大变化——游泳馆四周都张贴着禁止私教以及宣传私教很不安全的告示。
而且,本来准备进场游泳的刘先生,也遭到了前台售票人员的阻拦。
“因为我在这里做私教也挺多年了,所以前台工作人员也都认识我,之所以阻拦我,主要就是为了防止我进去做私教!”
刚开始,刘先生对于游泳馆的做法很是想不通,但后来一想,自己本职工作也不是私教,这项规定的颁布,对自己的影响也不算太大。但他转念一想,自己除了做私教之外,还经常要带女儿来游泳馆辅导游泳,这样会不会也受到阻拦呢?
随即,他向前台工作人员咨询了此事,得到的回复竟是:需要提供证明!
对于游泳馆的这个说法,刘先生感到很是诧异:“自己带女儿来游泳,还要提供证明,之前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做法。而且,想要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并不难,但如果是我侄子、侄女呢?难道亲戚朋友间教游泳,也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