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博物馆也曾举办收费特展,门票价格为30元,还和其他艺术馆联合推出了优惠套票,价格同样亲民。
这些省级大馆的收费展览都得到了较好的反响,吸引了大量观众买票参观,一方面说明展览定价较为合理,另一方面表明公众对于优质展览有着强烈需求,并愿意为之付费。这也促使一些地方博物馆开始尝试引入收费展览。成都博物馆近日开始了外展“百年无极——意大利国家现当代美术馆藏”的门票预售。该展览将展出来自46位艺术大师的62件殿堂级作品。预售文章发布之后,得到了观众的积极响应。
观众评论
不过,非营利性的博物馆收取门票,还可以保证其公益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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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展的合理合规收费与博物馆的
公益性并不冲突
故宫博物院单霁翔先生曾在论文中指出,“不以营利为目的强调的是博物馆本质,而并不意味博物馆不能有经济收入,并不反对博物馆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当利益”。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魏峻等专家也曾撰文提出“在坚持公益性原则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开展包括文创开发、收费展览在内的经营活动,将经营所得纳入财政监管和规范,不会影响博物馆的‘非营利’属性”。
实际上,在政策法规层面,国家和地方均未禁止展览收费,而是鼓励并规范博物馆的经营行为。
2008年的《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提出“博物馆、纪念馆、纪念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的特别(临时)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票价格”。
2016年,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四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鼓励博物馆合理开发利用馆藏文化资源,在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大文创”概念的框架下,展览和教育活动都是博物馆的文创产品,也已有多家博物馆开始以此为指导规划博物馆业务的发展。
江西省博物馆收费特展“白色金子·东西瓷都”配套文创产品(江西省博物馆微信公众号)
2021年5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推荐博物馆改革的指导意见》更为博物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意见提出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可见,国家不仅鼓励和认可博物馆通过推出优质的展览取得一定收入,还进一步将其与博物馆人的激励制度相结合,通过实实在在的报酬对创造优质展陈内容的劳动进行奖励。
近期,上海市七部门印发《上海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以规范实施收费行为,其中很多规定对于博物馆提供展览陈列、讲解、社教、研学等有偿收费服务都具有参考意义。
更重要的是,为了保证收费行为的合理性和公益性,无论何种政策都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现行政策法规均规定其收费所得收入均应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并用于博物馆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博物馆确定展览收费及其价格需提前上报当地发改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定价往往可保证覆盖展览成本或略微盈余即可,这与营利性的经营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不仅如此,这些推出收费特展的博物馆,依然是免费开放的机构。除了基本陈列之外,博物馆还会面向所有观众开展免费讲解和教育活动,并尽力为青少年、老年人、孕妇等各个群体提供相应服务,以满足绝大部分观众的需求。
南京博物院首个收费特展“法老·王——古埃及文明和中国汉代文明的故事”展览现场(南京博物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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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引入收费展览能为公众
带来更好的参观体验
其实,无论是免费开放,还是展览收费,都是为了能为社会公众带来更好的文化服务。那么,收费展览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收费展览有助于解决展览经费不足的问题。一场好的原创展览是有成本的。从策划、设计、制作,到借展、文物运输和保险,再到展览宣传和配套活动开展等,往往耗费巨大。如果展览涉及文物的跨国借用和运输,更是一笔巨资。博物馆若仅仅依靠国家拨款,往往很难在基本运行之外对展览、教育和公共服务进行较大的提升。适当引入收费展览,通过门票、文创、教育活动等项目与社会共同承担展览成本,实现 “以展养展”,不再让经费问题成为博物馆提升服务质量的“绊脚石”。
湖南博物院收费特展“王者归来——中国古代青铜器巡礼”展览现场
第二,解决经费问题之后,博物馆才能为公众带来更加优质的展览和配套服务。通过收取一定的门票费用,博物馆在展览策划、实施等方面都能够以高标准完成,比如选用更有质感的展板材料和带有高清玻璃的展柜,加入艺术性与知识性兼备的多媒体展项,制作配套的音视频、全景虚拟展示等线上内容,还可出版图册、举办研讨会等。笔者在与博物馆人的交流中曾了解到,某展览由于预算有限而文物保险费用较高,为了让观众尽可能欣赏到最为精华的文物,只得将图册出版和全景虚拟展示的计划取消,实在是有些遗憾。
第三,收费展览的实践使得博物馆能够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