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2月15日起,驻蒙古使馆更新赴华签证办理要求,签证申请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签证:
步骤一: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基本材料+其他支持性材料)
步骤二: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网站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步骤三:在窗口开放时间携全部材料来馆办理签证并按要求缴费
步骤四:签证制作完毕后,根据使馆通知时间携缴费单据来馆取证
各步骤具体要求:
一、准备申请材料:
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至少1张空白签证页;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符合要求标准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纸质照片1张,将电子版刻入CD光盘中。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如您非蒙古国籍,需提供在蒙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届时请根据使馆工作人员要求补充)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请根据不同签证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材料要求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L字签证
赴华旅游人员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应包含申请人姓名等信息);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M字签证
F字签证赴华从事商贸、科技等活动中国境内的贸易合作方或相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S1字签证
工作签证(Z签)、长期学习签证(X1签)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赴华长期(超过180日)随居或探亲,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个人信息页和居留证件复印件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与赴华工作、长期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签证:
1、工作签证、长期学习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与工作签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3、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S2字签证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个人信息页和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Q1字签证
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超过180天)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字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外国人护照信息页及在华永久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3、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Q2字签证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天)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字的邀请函(须在邀请函中写明亲属关系);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信息页及在华永久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
X1字签证
赴华长期学习(超过180日)的人员
1、高校学生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复印件;
中小学生提交《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机构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复印件。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X2字签证
赴华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的人员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R字签证
高端人才
《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二、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网站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申签在线填表系统的填写语言仅限英文或中文(其他语言无效)。在线填表时,须逐项正确、完整、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涉嫌有意隐瞒或编造填写申请表中关键信息,以及上传非本人照片的,一经查实均视为伪造签证申请材料,将导致被拒签等一系列后果。签证申请表可参考附件中的样表。
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后,应打印出确认页及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和表格第九项上签字。
三、在窗口开放时间携全部材料来馆办理签证并按要求缴费。
四、签证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应根据通知时间来馆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通知时间待签证制作完毕后来馆领取证件。请勿未经沟通提前来使馆取证。
2、持外交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请直接通过咨询邮箱或电话联系使馆领侨处。
签证咨询邮箱:ulaanbaatar_hr@csm.mfa.gov.cn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70100110
领事证件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9:30—12:00(受理申请时间)
周一、周三、周五 15:00—16:30(取证时间)
领事证件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