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众多美丽的沙滩
是不少市民游客游玩的好去处。
但在沙滩的场所设施、
日常管理、安全与应急等方面,
沙滩的管理服务主体
应该如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呢?
11月12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公告,批准发布《城市公共休闲沙滩管理服务规范》(下称《规范》)珠海市地方标准。
《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休闲沙滩(以下简称休闲沙滩或沙滩)的术语和定义、机构要求、人员要求、 场所与设施要求、环境与卫生、日常管理与服务、沙滩再养护、安全与应急,以及投诉处理、监督评价与改进。
根据《规范》,
公共休闲沙滩的管理服务主体应秉持
“以人为本、公共服务和让城市更美好”
的基本理念,
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
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环境、
服务、投诉处理、 评价改进等
流程、制度及标准规范。
场所与设施要求
设置相应公共设施
无障碍设施:除沙滩本体区域外,其余服务区域和服务设施宜实现无障碍通达。
咨询服务中心:应设置咨询服务中心,为游人提供咨询、广播、安全救援等服务。
公共厕所与卫生设施:应设置公共厕所,应按规定并结合实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
泳区场所须设相应防护、应急设施
泳区场所须设有危险预警预报、广播站、瞭望台、望远镜、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急救药箱、浮球、警示旗、中英文禁止牌、游泳须知、泳区安全须知等,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游泳人员的安全。
泳区救生瞭望台的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00米,高度不低于2米。
日常管理与服务要求
沙滩的管理服务主体应提供安全巡查、卫生保洁、绿化、设施维护、咨询救急、安全警示、维护保养、应急保障等基本管理与服务。
应明确公示其日最大游客承载量,一般每万平方米不宜超过 4000人。
设置安全巡查瞭望岗,安全巡查瞭望岗的设置应面向海域,且间隔不应超过500米。泳区救生瞭望岗位间距不应超过100米,且每360平方米海域面应至少配备1名救生人员。
在非划定游泳海域、非开放时间及气象、环境和自然灾害预警和发生期内,禁止下海游泳并予以劝阻,必要时报警处理。
禁止酒后下水等危险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并进行劝阻。禁止游客携带玻璃等尖锐易碎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沙滩。
环境与卫生
沙滩上不应堆积海藻或其他植物以及废弃物,严禁游客携带玻璃等危险物品进入沙滩,严禁在沙滩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严禁取沙。
须有专人每日对沙滩、岸线100米范围内管养海域及服务场所、设施,制定卫生清洁、保养制度和计划,并按期实行清洁、保养和必要记录。
安全与应急
沙滩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充足。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海上救生人员,数量应满足场所开放服务要求。
游泳和其他水上运动混合开展的沙滩,必须实行海区分区管理,严禁界限不明混区经营,分区之间要有醒目的标识区别,并在沙滩上设置专用警示标志。
沙滩管养区域内管线开挖前应进行有效物探和防护,管线布置后应保存相应图纸,沙滩主要休闲区域内埋线深度不少于1 米。
此外,《规范》还对环境绿化、
文化娱乐配套设施、沙滩环境监测
等方面作出相应要求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