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两个《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两个《办法》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是适当提高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将单建统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待遇调整为与统账结合在职职工一致,即住院报销比例从90%统一调整为一级医院报销94%、二级医院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92%;统账结合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从94%统一提高至95%。
取消市外转诊需转往省内的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以及市外转诊备案住院报销比例比市内降低2个百分点的规定,转诊医院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市外转诊备案后与市内就医报销比例一致。
因病情需要48小时内在市内不同级别医院上下转诊的,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后只收取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积极推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提升大病保险保障力度。
扩大大病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将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的核准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床位费)以及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等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提高违规转诊报销比例,将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从原来不报销调整为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三是鼓励连续参保。
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110万元、居民医保4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85%。
四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调整后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职工医保150万元、居民医保80万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珠海医保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参保/缴费/报销/转移/异地就医办理指南,职工/居民医保攻略详情等。
手机访问 珠海本地宝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