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参团客人于指定时间准时前往指定集合地点(导游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客人),回程统一集合地点散团。必须提前提供每位游客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购买旅游意外险以及景区门票。
2、住宿须随团安排。
3、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违约,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患有(心、脑、肺、血管病史等可能影响旅游活动的任何病史)请不要前往,且因此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 与我社无关。
5、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登车,由于返程存在不确定因素,不建议购买行程结束当天的返程经济舱票、火车票、车票,如因此产生误机、误车等损失客人自负;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行为、天气、航班延误、取消、管制、故障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的其它费用,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执行。
6、当天返回成都时间大约在 19:00 左右,由于可能出现道路堵车、机械事故、交通管制等没有预见性的情况,建议定第二天的回程机票或火车票,以免因为上诉特殊情况给您带来没有必要的损失、我社不承担此损失。
7、景区内有宗教活动的当地寺庙、佛堂等设施,无论您是否有宗教信仰,请前往的客人自行注意,烧香等活动一切与旅行社无关。
8、景点比较分散,自由活动期间请遵守游览时间,以免行程延误。如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取消,旅行社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9、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内等以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建议游客不要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旅游车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三天定车,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等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须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已产生费用。
12、团队游览过程中,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贵重物品不随身携带,如放在车上、酒店等地方,自己却不在,造成的物品遗失或者遗忘而产生的损失与旅行社无关。
13、客人自行前往或参与景区内的其它配套娱乐设施(非必须产生的项目)及一切个人意愿消费,与旅行社及导游无任何关系。
14、保险公司对 2 岁以下和 75 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请不要参加旅行团,如执意参加旅行团,一切意外事故自行承担,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