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一条例”
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1991年9月4日由第七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06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行版本由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孤立、排挤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4.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校园欺凌行为的典型特点
1.校园欺凌行为属于故意侵犯或伤害行为。与其他的伤害行为一样,校园欺凌行为是故意为之,不是意外事件,也不是偶尔为之。
2.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重复性。由于欺凌者的威胁和恐吓,受欺凌的学生害怕更严重的报复,往往不敢反抗,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而是一再忍受。
3.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由于欺凌者不想被老师抓住,为了有意躲避老师、同学和家长的知晓,校园欺凌行为多发生在相对较为隐蔽的地方,如厕所、楼梯拐角处、寝室或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很难发现和取证。
4.校园欺凌行为的双方在身体上或心理上的力量是不均衡的,表现为欺凌者比被欺凌者在身体上高大强壮和在心理上具有优越感,恃强凌弱和以大欺小。
校园欺凌的危害
1.对于被欺凌者而言,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更为严重且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严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某些情况下,部分受欺凌者会发生变化,转化为欺凌者或者欺凌者的帮凶。
2.对于目睹欺凌现象的旁观者来言,也往往会因为无法帮助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或明哲守身以自保,或不自觉的加入欺凌行列。
3.对于欺凌者来言,会造成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最终步入犯罪歧途,走上不归路。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家庭教育。使用科学的教育方法让家庭的教育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父母或监护人一定要更加重视孩子的发展,要给予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