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正常出行,晋州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晋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取消我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正常出行,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以下为解除限号前的规定
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期间,其它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运行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照的校车。
2.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工程抢险救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示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保、大气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
5.殡仪馆的殡葬车。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点击查看2022晋州市限行规定(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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