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露营地建设的建设与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辖区内的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4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6767 游乐园(场)服务质量
GB 17498 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露营地 campgrounds
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露营、餐饮、休闲娱乐、汽车保养与维护等服务的场所。
3.2营位 camping site
以帐篷、房车及其它形式出现的,供游客停车、住宿和露营的独立单元。
3.3房车 recreation vehicle
集“旅行、住宿、娱乐、烹饪、淋浴”于一体的旅行交通工具,分为自行式房车(motorhome)和拖挂式房车(caravan)两类。
3.4自行式房车 motorhome
具有自主动力、集运输、临时旅行住宿、娱乐为一体的房车。
3.5拖挂式房车 caravan
无动力系统,由汽车牵引的集临时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房车。
3.6帐篷 tent
用帆布或其它材料制成的可拆装组合的折叠式住宿设施。
3.7木屋 wooden house
以木质为主要建筑材料的简易房屋。
4基本要求
4.1 选择生态环境良好、地域开阔,远离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
4.2 交通便利,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相贯通。
4.3 营地建设规模合理,不破坏自然环境。
4.4 营地布局科学,分区明确,设有营位区、管理服务区、公共生活区、休闲服务区和附属设施。
4.5 营地建设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要求。
4.6 垃圾箱布局合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符合GB 50337的要求。
4.7 污水排放标准符合GB 8978的要求。
4.8 生活饮用水符合GB 5749要求。
4.9 照明设计满足不同功能区域的使用要求,设有夜间照明和室外照明的路灯,使用环保节能设备。
4.10 拖挂式房车的道路不小于8m,双行车道宽度不低于6m,单行车道不低于3m,人行道不低于1.5m。
4.11 各类标识符号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2的要求。
4.12 配备简单实用的车辆维修和救援工具。
5 设施要求
5.1 营位区
5.1.1 营位区地面平坦,排水、排污良好。
5.1.2 设有房车、帐篷、木屋等营位。
5.1.3 房车营位面积不少于60m²。
5.1.4 配备与房车相配套的转换设备,预留出给排水、电源、互联网等管线接口。
5.1.5 帐篷营位间距不小于2m。
5.2 管理服务区
5.2.1 设有游客管理服务中心,方便游客。
5.2.2 面积应与露营地规模相匹配,建筑外观与周边环境协调,内部布置合理。
5.3 公共生活区
5.3.1 配备卫生间、盥洗间、淋浴间、洗衣间、洗碗处等公共服务设施,外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3.2 各公共服务设施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地面铺设防滑地砖。
5.3.3 公共卫生间符合GB/T 18973中二星级要求。
5.3.4 淋浴间设置带有更衣柜的更衣室,数量满足营区接待规模,男女分开,能提供热水淋浴。
5.3.5 配置有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儿童等服务的专用设施,设施符合JGJ 50相关要求。
5.4 休闲服务区
5.4.1 配有健身、游乐等休闲娱乐设施。
5.4.2 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符合GB/T 16767 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
5.4.3 游乐设施符合GB 8408要求。
5.4.4 健身器材符合GB 17498要求。
6 安全要求
6.1 靠近山区、森林、水面等危险区域应有相应的警示牌和防护措施。
6.2 露营地防火设计符合GB 50016的要求;应配备消防器材,放置规范,定期检查。
6.3 备有紧急处理的急救药品及可供救援使用的担架等设备。
6.4 有水域的露营地,配备水上救生器材。
6.5 露营地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
7 服务要求
7.1 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7.2 佩戴工牌,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7.3 待客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
7.4 语言文明、简明、清晰,符合礼仪规范。
7.5 提供咨询预订、接待入住、露营服务、投诉、急救等服务
7.6 能引导旅游者节能环保,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8.7 24小时不间断供水、供电,使用清洁能源。
8.8 通讯良好,有无线网络覆盖。
8.9 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8 管理要求
8.1 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证照齐全。
8.2 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8.3 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8.4 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9 露营地等级划分
9.1 等级划分
露营地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9.2 一级露营地划分条件
9.2.1 与高速公路或二级公路连接,露营地距连接线车程在5km以内。
9.2.2 营位总数不少于100个,其中房车营位数不少于30个,帐篷营位数不少于70个。
9.2.3 自驾车停车位不少于100个。
9.2.4 设有汽车旅馆,房间达到50间以上,客房安全、环保、舒适。
9.2.5 具备多功能厅、咖啡屋、茶艺居等附属设施。
9.2.6 汽车服务区相对独立,提供汽车维修、加油、洗车等服务。
9.2.7 配有发电设备。
9.2.8 营区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9.2.9 绿化面积不少于30%。
9.2.10 至少设置附录A中的选择项目10项。
9.3 二级露营地划分条件
9.3.1 与三级公路连接,露营地距连接线车程在20km以内。
9.3.2 营位总数不少于50个,其中房车营位数不少于10个,帐篷营位数不少于40个。
9.3.3 自驾车停车位不少于50个。
9.3.4 营地内有简易住宿设施,提供至少30间(套)客房。
9.3.5 营位区、管理服务区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9.3.6 绿化面积不少于的20%。
9.3.7 至少设置附录A中选择项目5项。
10 附则
10.1 本标准由福建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10.2 本标准由省旅游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10.3 本标准实施细则由省旅游协会制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选择项目
1、棋牌室;2、乒乓球室;3、羽毛球场;4、篮球场;5、网球场;6、排球场;7、迷你高尔夫;8、游泳池;9、水上快艇;10、皮划艇;11、帆板;12、水上自行车;13、水上滑板;
14、水上跳伞;15、垂钓;16、潜水;17、温泉;18、矿泥疗;19、桑拿;20、鱼疗;21、足浴;22、日光浴;23、大型游乐场;24、儿童乐园; 25、拓展训练设施;26、射击场;
27、跑马场;28、滑翔机;29、热气球;30、沙滩车;31、草地摩托;32、户外攀岩场;33、汽车影院;34、农事体验;35、汽车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