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田镇东临福清湾,与平潭岛隔海相望,西南与江阴半岛隔水相邻。镇域总面积109.4平方公里,镇中心区规划面积18.75平方公里。全镇耕地总面积4.1万亩,山地面积3.6万亩,海岸线总长26.3公里。辖40个行政村、2个社区,全镇总人口13.2万人,为福清人口最多的乡镇。
曾先后获得福州市“一流经济强镇”、“全省50强乡镇”、省级商贸重镇、省级十好文明集镇、省园林式乡镇、省卫生乡镇、省绿色乡镇、全国全民健身先进乡镇、全国科普示范乡镇、全国水产品加工基地等荣誉称号。2010年列入全省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2014年获评“全国重点镇”和“国家级生态乡镇”。2015年全镇规模以上工业产值79.5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50亿元;财政总收入12459万元。
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位于福清市龙高半岛龙田镇中心地段,创办于1992年10月, 1999年5月获福建省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6年9月22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园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506省道真大公路从园区内贯穿而过,北去13公里即达福清市区及火车站,25公里即达3万吨级福清元洪码头,70公里即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西出20公里可接福泉高速公路;南去 30公里可达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距福清核电站、福清风电站15公里,离海西平潭综合试验区30公里。
以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以及海西建设为契机,立足实际,大力推进水产品加工、五金制品、精细化工等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水产品加工业。开发区充分利用“全国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的品牌效应,致力发展水产加工业,走水产食品精深加工之路,把行业优势提升为行业品牌和地方品牌。
优惠政策:对开发区发展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企业在开发区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收入级次全额拨补前三年所取得的建筑安装业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新入驻开发区的大型商贸企业,自营业当年度起,其交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收入级次三年内予以全额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