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逮获违法使用号牌的电瓶车
违法电动车号牌
■天府早报见习记者王小瑾实习生邓远航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必须上牌的规定后,成都市对电动车的管理越加规范。但是,很多电动车还是存在号牌乱用的行为。8月30日上午,交警二分局民警在火车北站路口对电动车挪用、套用甚至使用假号牌的违法行为做了一次集中查处。
现场拦获超标电动车 罚款50
8月30日上午十点,记者来到火车北站路口,地上整齐的摆放了一大堆电动车牌照,记者数了一数,一共有73张,据成都市交警二分局刘恒警官介绍,照片上的号牌都是近期查处的违法使用的电动车号牌。“这些电瓶车大多都是号牌与登记时的车辆不符,涉嫌挪用,还有的连牌照都是假的。并且绝大多数都是超标电动车的号牌,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的还比较少。”刘恒说。
在现场,一辆牌照为川A E64505的白色电动车被交警拦下。这辆车体型较大,车牌是白底红字,是一辆超标电动车。交警对车牌进行查询后,发现该车牌登记的是一辆红色电动车,与现场这辆明显不是同一辆。交警卸下并收缴了该牌照,并对车主彭先生处以50元罚款,同时警告他该电动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刘警官解释到:“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2015年已经停止对超标电动车的上牌服务。并且从2018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买到假牌照电动车 上路就被查
10点半左右,交警又挡获了一辆白色超标电动车。经查询牌照得知,该牌照对应的是一辆黑色电动车,同样与现场电动车不符。车主霍女士显得有点冤枉:“这是我昨天才买的二手的,买来的时候就是这个牌照,我也不清楚这个牌照是不是对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借口,霍女士仍然被处以50元罚款,且该电动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交警提醒市民:“有一些电动车商家欺骗消费者,说可以帮忙上牌照,但不排除他们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非机动车号牌的,而这些号牌有可能本身就是假牌照,或者是挪用了其它电动车的牌照。但消费者并不知情,一旦上路被查,也只能是自己吃亏。特别是对于超标电动车,被骗的可能性更大,根据规定,现在不可能会有新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了。所以建议广大市民不要听信商家的谎言,购买后自行去上牌照。”同时,交警还表示,从2018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希望市民购买合标电动车。
对于超标电动车与合标电动车的区别,交管局负责人表示,一个简单的鉴别方法就是,合标电动车是具有脚踏功能的,也就是说可以安装脚踏板,而超标电动车则不行。另外,按照标准,合标电动车必须符合整车质量≤55k、最高车速≤20km/h、前后轮中心距≤1200mm等要求。市民朋友们在购买电动车时,务必仔细询问,特别是购买二手电动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号牌是否真实,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