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9月1日起征收航空旅客离境税。所有从马来西亚境内机场乘飞机离境前往其他国家的旅客须缴付离境税,视飞行目的地和机舱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具体税收标准是,前往东盟国家(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的旅客,乘坐经济舱税费8马币(约合人民币13元),非经济舱50马币(约合人民币83元);前往非东盟国家的旅客,乘坐经济舱20马币(约合人民币33元),非经济舱150马币(约合人民币250元)。按照目前的规定,乘客在购买机票时,离境税将已计算在内。
马来西亚对不缴付离境税的旅客也有惩戒措施,一旦认定有罪可被判不超过50万马币(约合人民币83.5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罚款监禁两者兼罚。
根据另一份马来西亚7月31日发布的宪报令中,列出8情况可豁免离境税,分为个人和营运商。1.政府不会对24个月以下的婴儿征收离境税。
2.走路离境可豁免。
3.在12小时内离境大马的过境旅客也豁免离境税,即如果他们从国外抵达大马,在12个小时之内离开,前往下一个目的地,无论是乘坐相同或不同的飞机,或使用相同或不同航班号,都不需要给离境税。
4.驾驶任何类型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或船只))供个人使用的任何人士,以及后座乘客或乘客,均不需要支付离境税。
5.在任何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或船只)上的值班工作人员。
6.任何水上或陆路交通工具的营运者。
7.任何商用交通工具营运方,只要是提供包机运输服务,将工人送到石油钻井平台,或类似情况,也可豁免离境税。
8.由政府操作载送乘客离境大马的任何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