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补办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或者点击下载,纸质,必要。
2、补证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纸质或电子,必要。
目前,“随申办”移动端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免交纸质材料;若暂时无电子证照,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也可免交纸质材料。
3、证件损毁的,应提供损毁的居住证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纸质或电子。
(1)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办。
(2)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关系证明材料;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近亲属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3)“随申办”移动端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免交纸质材料;若暂时无电子证照,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也可免交纸质材料。
补换领流程
办理地点:点击可查询
电话咨询: 021-12345
领取方式:
1.窗口自取
2.物流寄送受理后7个工作日完成制证,2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取
收费标准:20元/证;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市区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证,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