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我在美团上预定西安温馨宾馆2间房共计4晚住宿,支付1016元,订单显示酒店预定成功。2021年4月30日酒店致电说无房提供,联系美团客服后,客服称可以代客下单重新预定酒店,差价美团支付。于是我同意重新预定酒店1间房2晚住宿,退掉另一间房。美团客服在退掉一间房成功后,称另一间房无法代客下单,只能退款和补偿。但因为已经4月30号,临近五一,我们无法再以相同房价定另外的房间,希望美团能够退一赔二,但美团多次更换客服,处理方案不断变动,从当晚8点一直谈到12点,无法给出具体合理的解决方案。美团前后不一的处理方式致使我们临时花费大量时间寻找新的酒店,行程变更。当晚12点,美团客户又致电称酒店可以提供房间。2021年5月1日早上八点我致电酒店,查询是否有房,酒店称无房提供,得知我会继续与美团协商赔偿后,改口称有房。我们无法判定酒店是临时拖延还是真的有房,只能选择入住新的酒店,此间美团没有联系我进行后续处理。美团预定酒店成功但无房提供,客服解决方案多次变更,并拖延处理时间,已经构成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我要求美团依据《消费者权益法》退一赔三,即退还订房费用:524 492=1016元,赔偿1016*3=3048元,并致电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