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郑教明电〔2020〕593号)文件精神,现将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自制教具: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品。
(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由中小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
(三)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需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四)过去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含市级)并已获奖的中小学自制教(玩)局、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展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1.教学型。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始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科学性强,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
1.作品内容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幼儿园老师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
在从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评选的同时,兼顾教育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全方位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四)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未有重大改进的作品。
三、推荐和申报办法
(一)初评。局属各学校、各中心校负责本校教师的评审和推荐工作。郑东新区教文体局负责本地区自制教(玩)具和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终评。市教育局实验教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成郑州市中小学自制教(玩)具和小制作小发明评选专家委员会,按照自制教(玩)具评比标准和小制作小发明评比标准(附件2、3)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和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系统上报
登录网址http://syjy.zzedu.net.cn,进入自制教(玩)具和小制作管理系统进行上报((没有账号的学校可以点击系统页面中的“县区学校申请”按钮,所属县区选择“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学校名称”及“用户名”填写学校全称进行注册。忘记账号或忘记密码的单位请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联系67179072申请重置密码。),原则上与实验优质课用户名及密码一致,操作手册见附件。
2.报送材料明细
(1)《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作品申报表》(附件 4)一式 2 份;
(2)《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申报表》(附件 5)一式 2 份;
(3)《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作品汇总表》、《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汇总表》(附件 6、7)一式 1 份;
(4)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评选承诺书(附件 8)1份;
(5)个人申报材料装入 1 个档案袋,并将 2020-2021 学年度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上报材料(附件 9)贴在档案袋正面。
(6)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3.系统上传要求
(1)参评作品申报表中个人照片要求:上传证件照(近期的),大小不得超过 200k,推荐大小:115×150 分辨率。
(2)参评作品开展活动的案例视频要求:视频使用高清制式,高清格式 MP4,幅面 1280×720 或 1920×1080,视频码流为 2Mbit/s,帧速率为 25 帧/秒,作品大小不超过 1G,时间不能超过 10 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肖像权。
(3)参评作品图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 6 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必须为 jpg,jpeg,bmp,png 类型的图片,照片大小不得超过 1M,推荐比例 4:3。
(4) 辅助材料要求:必须为 doc,docx 类型的 word 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5M。
4.报送时间、地点
(1)系统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 2021 年元月 11-12 日(晚 18:00 前)上传完毕,过时系统将关闭。
(2)材料上报时间、地点:2020 年12月 31日前报至金融智谷2号楼906房间。
(3)作品展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以上材料请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上交。
四、评选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自制教(玩)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引导师生不断提高制作性能、工艺和教学效果,推动自制教(玩)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三)各学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程序,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切实把能反映本学校自制教(玩)具和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质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李闻龙 0371-67179072
自制教(玩)具和小制作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县区学校)
附件2—9
2020年11月27日
文:责编:杨玉玉|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