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行程45人以上成团,不足人数,我社会在出团前7天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我社不做任何赔偿。如因客人原因提前七天退团或更换日期不扣任何费用,七天内退团或更换日期则扣除车位费,三天内退团或更换日期不退任何费用!!住宿产生单男单女,补房差240元/人。
2.1.2米以上需按成人报价,1.2以下需按儿童报价收取150元/人,儿童仅含车费+综合服务费,产生其它费用请自理;
3.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及餐,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
5.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误点超过发车时间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旅游费用。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司机导游有权拒绝乘客上车;
7.旅游结束请如实填写《顾客意见表》,对于不填写《顾客意见表》或在当地没有意见,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我社不予受理。
8.70岁-75岁老人需由子女陪同,并且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