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中心区(以下简称“中心区”)北到穹窿山南麓,东与胥口镇接壤,西至太湖岸线,南至长沙岛、叶山岛,总用地面积为24.78平方公里(其中,长沙岛1.89平方公里、叶山岛0.3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以体验式文化娱乐及滨湖型休闲度假为主题的旅游综合服务区,度假区旅游集散枢纽。
三、功能结构
“一带两轴、一核五区”:
一带:沿环太湖大道展开的休闲度假功能带。
两轴:孙武路旅游服务功能轴,集聚旅游服务功能,带状分布,展现中心区景观形象;蒯祥大道生活服务功能轴,公共设施以社区服务为主。
一核:围绕丽波河—南宫池布局的“活力水核”。
五区:西部山水休闲度假区,中部中央旅游商贸区、舟山花园政策性住房区,东部入口旅游中枢区,旅游度假岛(包括长沙、叶山两岛)。
四、规划调整
本次调整涉及01-04/06-08等七个基本控制单元,调整内容主要包括:落实保留村庄建设用地、校核部分地块容量指标、增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局部道路线形调整、预留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