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到或超出去年同期水平,且在2月份新录用首次来区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规上重点工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来区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发放流程
1.数据比对
来区就业补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统计部门提供2024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到或超出去年同期水平的规上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企业新录用的非苏州大市户籍职工进行系统比对,生成《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来区就业补贴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来区就业补贴汇总表》。
(2)公示
区人社局对享受来区就业补贴的重点企业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发放
区人社局将来区就业补贴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三、送工补贴
(一)适用对象
2024年2月份为我区规上重点工业企业有组织输送非苏州大市户籍劳动力,每批次输送50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
给予机构每人500元的送工补贴,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发放流程
1. 申报
统计部门提供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应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次月向区人社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申请表》(附表3);
(2)《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花名册》(附表4)及电子文档;
(3)《实际用工单位接收外来员工确认单》(附件5)。
2. 审核
区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生成《苏州高新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汇总表》。
3. 公示
区人社局对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 发放
区人社局将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补贴发放至机构银行账户。
四、返岗交通补贴
(一)适用对象
2024年2月10日至2月29日期间包车“点对点”组织非苏州大市户籍职工返岗复工,每批次输送非苏州大市户籍职工在50人(含)以上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非苏州大市户籍职工需满足2024年一季度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交通费补贴。
咨询电话:18551578613;17804457750
(三)发放流程
1. 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应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次月向区人社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高新区职工返岗点对点包车交通补贴申请表》(附表6);
(2)《苏州高新区职工返岗点对点包车交通补贴花名册》(附表7)及电子文档;
(3)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的相关凭证:包车租赁协议、发票复印件,乘坐人员名单、包车员工出发和到达后集体照片等。
2. 审核
区人社局对企业或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生成《苏州高新区职工返岗点对点包车交通补贴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职工返岗点对点包车交通补贴汇总表》。
3. 公示
区人社局对返岗交通补贴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 发放
区人社局将返岗交通补贴发放至企业或机构银行帐户。
三、其他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