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娜(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一.国内外乡村旅游概念辨析1.国际乡村旅游概念辨析国外乡村旅游发展历史悠久,对于乡村旅游的界定也有不同角度的阐释。西班牙学者Gilbert and Tung(1990)认为:乡村旅游(Rural tourism)就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条件,使其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OECD,1994,P.15)定义为: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rurality)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英国的Bramwell and Lane(1994)认为:乡村旅游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外,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旅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旅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所以,国外对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并不是采用系统归纳概括的方法,而是依据发展实际使用功能,抓住乡村旅游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典型特点进行解释性阐述。这与这些发达国家的国情有着密切的关系。大部分西方国家乡村人口占比较小,聚居地相对集中。
2.国内乡村旅游概念辨析国内有关乡村旅游的定义较多,目前还没有特别统一的定论。何景明(2003)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吴必虎(2001)认为:乡村旅游就是发生在乡村和自然环境中旅游活动的总和。郭焕成(2010)认为: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地区为活动场所,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生产经营形态、民俗文化风情、农耕文化、农舍村落等资源,为城市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体验、健身、娱乐、购物、度假的一种新的旅游经营活动。现今时代变迁不容小觑,乡村旅游概念的范畴在不断的扩展,人们到乡村嬉戏游玩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乡村性有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