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丽水模式,提升区域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高水平推进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与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述了生态系统及其提供的生态产品不仅具有巨大的生态价值,同时也能带来丰富的经济效益,造福人民。丽水市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十多年来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迄今,丽水市已率先实现省级生态县全覆盖,先后被列为国家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首个国家公园设立标准试验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全国农村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实现全省“十六连冠”,农民收入增幅实现全省“十连冠”。2018 年 4 月 2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对丽水市给予高度肯定,指出:“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地区、美丽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区,丽水市经济发展水平却依然是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丽水市土地面积约占全省六分之一、人口约占全省二十分之一,但 2018 年全市 GDP 仅占全省四十分之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 70.3%,亟需大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是丽水市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加快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有效载体。通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可以将丽水市多年来在“两山”转化探索道路上形成的诸多典型案例“碎片化”经验升级为“系统化”模式,形成持续稳定的“两山”转换典型通道,高质量推动“两山”实践植于丽水、立足浙江、服务全国,并积极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提供“丽水样板”。
二、区域概况
(一)区位概况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是长三角经济圈、“一带一路”、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国家建设的交汇区,华东地区的生态屏障和浙江大花园的核心区。辖区总面积 1.73 万平方千米,是浙江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下辖 1 区 7 县 1 市,均为革命老根据地县,其中景宁县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二)自然状况
1. 地质
丽水市地质构造单元属华南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基底为早元古代沉积的一套浅海、滨海相岩石,盖层为侏罗纪、白垩系火山碎屑岩大面积覆盖,岩性以酸性、中性岩为主。
2. 地形地貌
丽水市位于浙闽隆起区组成部分,全市地貌为“九山半水半分田”,以中山、丘陵广布,峡谷众多,间以狭长的山间盆地为基本特征。地势从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以中山为主,东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间有中山及河谷盆地。境内山脉属武夷山系,分二支伸入境内,北支由福建浦城入境伸入龙泉、遂昌,为仙霞岭;南支由福建载云山——鹫峰山入境伸入龙泉、庆元,为洞宫山,向东延伸过瓯江称括苍山。境内海拔 1000 米以上的山峰有 3573 座,其中1500 米以上山峰 244座,龙泉凤阳山黄茅尖海拔 1929 米,庆元百山祖海拔 1856.7 米,分别为江浙第一、第二高峰。
3. 气候
丽水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在区位上临近东海,受海洋影响较大,具有较为明显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地势上多中山丘陵地貌,具有较显著的山地立体气候特征。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与丘陵山地立体气候的叠加造就丽水优越的气候环境,是中国气候养生之乡。丽水气候的总体特征为“四季分明、冬暖夏凉,降水充沛,雨热同步,垂直气候、类型多样”。气象灾害种类较多,频率较高。常年平均气温 16.9—18.5℃,年平均气温呈东高北低分布,极端最高气温东部和北部差异不大。常年的年平均降雨量 1589.9 毫米,大致自南向北减少,各地分布在 1350—2200 毫米之间。年日照时数 1700—1900 小时。
4. 水文
丽水市有瓯江、钱塘江、闽江、赛江(交溪)、飞云江和椒江等六大水系。瓯江水系为区域内主要水系,是浙江省的第二大河,发源于龙泉与庆元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冒尖,干流全长 384 千米,瓯江自上而下,汇集的主要支流有: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好溪、小溪和楠溪江等,流域面积 18100 平方千米,瓯江水系在丽水市域内于流长 309.4 千米,流域面积为 13105 平方千米,占流域总面积 72.4%。全市共有集水面积 50 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 109 条,位于瓯江上游的紧水滩电站水库,也称云和湖。位于瓯江中游的开潭电站水库——南明湖,面积 5.6 平方千米,相当于杭州西湖水域面积。溪流与山脉走向平行,仙霞岭山脉是瓯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的分水岭,洞宫山山脉是瓯江水系与闽江、飞云江和赛江的分水岭,括苍山山脉是瓯江水系与椒江水系的分水岭。两岸地形陡峻,江、溪源短流急,河床割切较深,属山溪性河流。
5. 土壤
丽水市的土壤主要有红壤土、黄壤土、粗骨土、水稻土等四种类型。红壤土一般分布在海拔 800 米以下丘陵、低中山下段,宜木、竹、茶、果生长。黄壤土主要分布在海拔 800 米以上中山区,宜种用材林。粗骨土是经受强度侵蚀的残遗土壤,主要分布在陡山坡,以龙泉市、缙云县、景宁县、青田县面积最大。水稻土主要分布在海拔 1200 米以下河谷盆地和山间谷地,占土壤面积的 12%,宜种粮食作物。
6. 植被
丽水市植被种类丰富,森林覆盖率高。主要有针叶林、针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林、山地灌草丛、竹林,以针叶林木面积最大。地带性略有差别,西南部以栲类林、细柄林蕈为典型;木荷、马尾松为最常见植物群落,分布于中低山区。因海拔高度不同和气候、水分的差异,表现为明显的垂直地带性分布。海拔 800 以下,为暖性针叶林、栲槠林带。常绿阔叶林以甜槠林、栲类林、樟楠林和细蕈树林为代表;针叶林以马尾松面积最大,也有不少杉木、毛竹、油茶等人工林。海拔 800—1200米,为温性针叶林、甜槠、木荷林带。常绿阔叶林以甜槠、木荷木分布最广,青蕈林次之;针叶林以黄山松林分布最广。黄山松阔叶树混交林面积最大,柳杉、杉木多为人工林,马尾松、毛竹林也有分布。海拔 1700 米以上,为山林灌、草丛带。以灌丛为主,也有部分矮林,主要有波绿红果树垫状、岩桧、波绿冬青、华山矾、华箬竹、胡枝子、茅栗灌丛、芒、野古草灌草丛、云锦杜鹃、猴头杜鹃矮林等,黄山松也有分布,但生长矮林化。
(三)资源状况
1. 土地资源
全市土地面积 172.75 万公顷,其中,耕地 13.24 万公顷,种植园地 7.44 万公顷,林地 138.53 万公顷,草地 0.57 万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3.67 万公顷,特殊用地 0.11 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2.11 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09 万公顷,其他土地 2.88 万公顷。
2. 森林资源
丽水市素有“浙南林海”之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8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8597.03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8402.88万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 97.74%。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4.8立方米/亩,其中天然林4.3立方米/亩,人工林5.3立方米/亩。林业用地面积146.61万公顷(按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占土地总面积的 84.86%,其中乔木林地 117.01 万公顷,竹林地16.27万公顷,灌木林地 8.89 万公顷、疏林地 0.26 万公顷、未成林地 2.53万公顷、迹地 0.65 万公顷、宜林地 0.96 万公顷、苗圊地 0.04万公顷。全市建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 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4 个;自然保护区面积 40.32 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2.33%。2018 年完成更新造林面积3747.5公顷。其中,人工造林599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74.6公顷,迹地更新3074公顷。森林抚育面积22356公顷,完成义务植树429.1万株。
3. 矿产资源
丽水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及冶金辅助原料、化工原料、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矿泉水、地热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探明金(银)、铅锌、钼、稀土、叶蜡石、萤石、沸石、高岭土、珍珠岩、陶瓷黏土、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等矿种 57 种,其中,金属矿 25 种,非金属矿 30 种,汽水矿产 2 种。矿产地 494 处,其中,大型矿床 13 个,中型矿床 39 个,小型矿床 125 个,矿点 317 个。探明资源储量和开采的矿产 26 种,潜在经济价值近千亿元,其中金(银)、钼、叶蜡石、高岭土、沸石等储量居全省首位,缙云县沸石矿为全国三大沸石矿之一。
4. 水资源
丽水市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 184.6 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近五分之一,人均水资源量 7600 立方米,分别为浙江省人均水平的 4 倍和全国人均水平的 3.5 倍,河流、湖库水质普遍较好,水清澈明净。2018 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 133.26 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769.0毫米,较多年平均值偏少27.8%;地下水资源量为38.55亿立方米,与地表水资源间重复计算量为 38.55 亿立方米。丽水市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国水电第一市”,目前全市共建和运行的水电站有825座,总装机容量272万千瓦,占可开发水能资源的 83.0%。丽水市大中小型水库数量众多,水库下层的水体水温常年维持在较稳定的低温状态,随着近些年来低温水资源利用不断受到关注,这部分资源的可开发利用潜力不断提升。全市水文化源远流长,境内古堰众多,至今还保留着许多独特的地域水利文化元素,水旅融合发展资源丰厚,已完成5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29个市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
5. 生物资源
丽水市已知种子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和大型真菌等 4262种,其中种子植物 175科 902 属2926种(木本植物107科 401属 1710种),大型真菌14目51科176 属 716种(可供食用的真菌 281 种,食药兼用真菌43种),苔藓植物 58科132属295种,蕨类植物41科88属325 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35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百山祖冷杉等 7 种,二级保护植物有福建柏、金钱松等 28 种,百山祖冷杉、九龙山榧、百山祖玉竹、景宁木兰为丽水市独有。全市已知野生动物有 2618 种,其中脊椎动物有5纲38目110科304属505 种,昆虫类 20目200 科 2113 种。脊椎动物门中包含鱼纲10 目 21 科 66 属 100 种,两栖纲 2目7科 13 属 35 种,爬行纲 3 目11 科33属54种,鸟纲 15目48科147 属 259 种,哺乳纲8目23科45属57 种,总数约占全省三分之二。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61 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华南虎、云豹等 11 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短尾猴等 50 种。
6. 旅游文化资源
丽水市有 “浙江绿谷” “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市” “华东天然氧吧”的美誉。全市拥有莲都东西岩风景区、丽水市古堰画乡景区、龙泉山景区等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 22 家,AAA 级景区 33 家,AA 级景区 6 家;森林公园 14 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 5 个、省级森林公园8 个、市级森林公园 1 个;全市获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创建镇 10 个;省级林业观光园区 30 个、市级林业观光园区 63 个,省五星级森林旅游区 1 个,四星级森林旅游区 2 个、三星级森林旅游区 3 个,市星级特色森林旅游基地 14 个,丽水市“林家铺子”旅游点 36 处;龙泉凤阳山、龙泉披云山、松阳箬寮、庆元百山祖、庆元千岗峡大杉木林、庆元马蹄岙天然阔叶林、遂昌神龙谷、景宁望东垟、景宁大漈古树群被评为浙江最美森林。
7. 环境质量资源
(1)大气环境质量。2018 年,丽水市 9 个县(市、区)的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9 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 2.37—3.25 之间,空气质量基本稳定。全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依次为:龙泉市、云和县、庆元县、遂昌县、景宁县、松阳县、缙云县、青田县、丽水市区。2018 年,全市各县(市、区)平均有效监测天数为360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Ⅰ级的天数为207天,Ⅱ级天数为 147 天,Ⅰ、Ⅱ级天数(优良率)合计占 98.4%;Ⅲ级及以上天数为 6 天。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 95.1%—99.4%之间,最优为庆元县(99.4%),最低为丽水市区(95.1%);细颗粒物PM 2.5 平均浓度范围为 21—28 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最优为龙泉市(21 微克/立方米),最高为丽水市区和松阳县(28微克/立方米)。丽水市区为国家、省空气环境质量考核的评价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 169 个空气质量排名城市中位居第五。
(2)水环境质量。2018 年,丽水市 96 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有 95 个,占 99%,其中Ⅰ类水质断面 15 个,Ⅱ类水质断面 70 个,Ⅲ类水质断面 10 个,Ⅳ类断面 1 个(丽水市区的环城河口断面水质由上年度的Ⅴ类提升至Ⅳ类),总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2018 年,地表水监测控制的河流总长度为 1225.03 千米,满足功能要求河长 1221.03 千米,占总河长的 99.7%。10 个湖库 15 个监测断面水质总体优良,其中 3 个库区的营养状态处于贫营养水平,其余 7 个库区为中营养水平。10 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河流型 3个,湖库型 7 个)达标率为 100%。17 个省、市、县三级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与上年持平。
(3)生态指数。2018 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 87.1,在设区市排名中居全省第一。所辖县(市、区)EI 值均在 83.0 以上,其中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青田县 5 个县(市)的 EI 值高于丽水全市的 EI 值(87.1),列全省前 10 位。各县(市、区)植被覆盖指数、生物丰度指数明显优于省内其他地区。
(四)社会经济状况
1. 行政区划与人口
丽水市设莲都区 1 个市辖区,辖青田、缙云、遂昌、松阳、云和、庆元、景宁 7 县,代管辖龙泉 1 市。全市共有 53 个镇(其中畲族镇1 个)、90 个乡(畲族乡 6 个)、30 个街道,2018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人口 270.19 万人。各县(市、区)中,龙泉市国土面积最大,为 3059平方千米,占丽水全市的 17.68%,青田县人口最多,为 56.50 万人,占丽水全市的 20.91%。单位面积人口数以莲都区最高,为 314.5 人/平方千米,其次为缙云县 277.1 人/平方千米,龙泉市、遂昌县、景宁县相对较低,分别为 95.5 人/平方千米、90.9 人/平方千米、88.2 人/平方千米。
2. 经济发展
2018 年,丽水市第一产业增加值 94.16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77.79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722.72 亿元,分别增长 3.1%、9.0%和8.1%,三大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50.1%和 47.2%,三次产业结构为 6.8∶41.5∶51.8。人均 GDP为63611 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 9613 美元),增长 7.3%。2018 年财政总收入 211.18 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农民人均收入 19922 元,增长 10.2%,增幅连续 10年全省第一。生产总值(GDP)以莲都区最高,为 359.11 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 25.72%;其次为青田县和缙云县,分别为 239.15 和237.05 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 17.13%和 16.98%。其他县市相对较低,其中庆元县和景宁县最低,生产总值分别为 72.26 和 59.34 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均未超过5%。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和云和县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其他莲都区人均生产总值最高,为 74713 元;庆元县人均生产总值最低,为 51910 元;其他县市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探索成效与问题分析
(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探索进展与成效
1. “绿水青山”资源资产良好保持
丽水市始终秉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论断,高标准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以生态核心区、高山远山、地质灾害点为重点,连续实施了两轮十万农民生态搬迁规划,不仅改善了山区农民的生活水平,还腾出空间进行生态恢复 1 万余亩,增加生态资产。持续推进造林更新、平原绿化,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 81.7%,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二。2014 年以来,累计完成黑臭河、垃圾河治理共201 条、1091 千米,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 138 家,全面禁止瓯江流域采砂,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清三河”达标县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至 2018 年,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 11 年保持全省第一,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出境水质达标率 100%,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十佳城市中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
2. “金山银山”建设成效日益显著
丽水市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厚植绿色发展战略定力,切实推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挖掘生态产品潜力,努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打通生态产品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价值转化通道。探索构建了生产系统生产总值(GEP)与生态资产核算体系,率先开展“扶贫改革” “农村金改” “林权改革” “河权到户”等机制创新,是全国“农村电商”的发源地和辐射中心,不断探索将生态资产转化为生态资本的新机制。打造了“丽水山耕” “稻鱼共生”等多种生态产品转化模式,促进生态农业、健康医药、旅游等生态型产业的发展,其中“丽水山耕”品牌影响力列“2018 年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第一名。2006 年至 2018 年,丽水市地区 GDP 增长 2.9 倍, GEP 增长 1.2 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4.2 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 2 倍和 4.1 倍。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连续 10年全省第一,9 县(市、区)全部摘掉欠发达的帽子,发展进程指数全省第一。丽水市通过提供优质生态产品获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2008 至 2018 年累计获得省生态文明建设补助资金约 123 亿元。
3. 生态文化良好底蕴不断积淀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域,丽水市以每年 7 月 29 日的市“生态文明日”为主要平台,结合世界水日、地球日、环境日等重要主题节日,广泛深入开展主题鲜明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以各类创建为抓手,在全市更好地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累计创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18 个、生态旅游示范区 8 个、绿色饭店20 家、绿色矿山 53 座、绿色学校 118 所、绿色家庭 341 户。同时,不断深化内外交流和多维度拓展,先后承办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际研讨会、全球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研讨会、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首届中国休闲度假大会、首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大会、世界丽水人大会等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和活动。全市生态文化底蕴和绿色风尚不断深厚。
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践探索路径初显
丽水市多年来立足生态优势,坚决走绿色发展的实践道路,并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倾力支持。2013 年,省委、省政府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丽水作出“不考核 GDP 和工业总产值”的决定,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推进生态补偿、结对帮扶和“山海协作”。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更是提出,丽水要“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加快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并明确把丽水作为全省大花园建设的核心区。十多年间,丽水市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农村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一系列创新改革示范建设,在新时代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赢得了先机、站在了前列,初步实现了GDP、GEP 和农民收入的同步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意识和实践途径有待进一步科学引导
虽然丽水市在生态文明探索道路中涌现了诸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经典案例,但从全域来看,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仍存在“不必转化” “不用转化” “不敢转化”的认识误区和“不会转化”的本领欠缺。一方面,丽水市当前仍处于工业经济快速增长期、城市化高速发展期,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供给仍处于刚性增长阶段,全市传统产业比重仍然较大,生态经济产业化体量较小,生态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较低,生态旅游品牌和规模总体偏弱,生态资源优势尚未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优势。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依然较大。丽水市生态功能地位突出,全市被列入生态环境重点保护的区域总面积接近 80%。全市森林资源虽然丰厚但林相单一,植被系统复杂程度较差,且林内通透性欠佳,易诱发森林病虫害。作为低海拔地区又是内陆山区城市,空气对流条件差,大气扩散条件明显不如高原城市和沿海城市,空气净化能力较弱。全市水系发达,但源头水环境容量小,保护压力巨大。因此,树立正确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意识、掌握科学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途径,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双赢”,是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建设的重大考验和核心问题。
2. 经济体量偏小与基地建设财力需求巨大的矛盾短期难以扭转
近年来丽水市经济增长势头虽显强劲,但由于早期为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敢发展、不懂发展,又受山地多,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等因素影响,资源禀赋尚未充分发挥优势,相比省内其他地市,丽水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相对滞后,区域生产总值仍居全省末位。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收入制约,丽水市对产业发展的调控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相对有限。当前,丽水市整体工业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新兴产业仍亟待培育,城市核心区和各片区商贸、休闲、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配套依旧是短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产业集聚区各片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态环保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作为一项统筹发展的谋划,仍需配套开展诸多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基础建设,现阶段多元化的生态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建设投入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保障,资金投入压力巨大。如何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良好推进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是丽水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典型案例
丽水市在“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各类途径上不断探索,在物质供给产品、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以及制度促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积累了诸多经典案例,可归纳为四类模式。一是以优质生态环境下培育的有机农产品、中草药、原材料、生态能源等为基础,结合品牌溢价、品质生产、网络营销等维度,打造“生态优质产品+品牌溢价”转换模式;二是以优质生态环境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洪水调蓄等服务功能,结合生态适宜产业发展,打造“生态调节服务+适宜型产业发展”转化模式;三是以优美生态环境带动生态旅游、自然景观、美学享受、精神体验等,充分挖掘生态文化服务产品价值,打造“生态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转化模式;四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制度供给模式,积极创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配套制度,从绿色发展奖惩、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方面形成先进制度,促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效率和效能。部分案例内容详见附表 1。
四、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牢牢扭住“生态是最大优势、发展是最终任务”的基本市情,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设自然资源资本强市、绿色发展先进市,在创新实践中砥砺“丽水之干”,全面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把丽水建设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的全国标杆、长江经济带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为推进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提供强大助力。
(二)基本原则
点绿成金,品质核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丽水市优越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更为优质地转化为生产总值,实现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让美丽生态铸就百姓美好生活。
尽职尽责,共治共享。深入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践路径,构建各方有序参与、有力监督、协同推进的共治共享新格局,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挖掘特色,示范引导。基于丽水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已有探索,结合区域生态特征、文化底蕴、发展禀赋,通过串点成片、连片成面,提炼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和转化路径,形成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经验。
改革创新,保持活力。围绕守住“绿水青山”、发掘“金山银山”,不断创新制度供给,构建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生态价值实现的机制与政策体系,以制度创新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发展新动能。
(三)建设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到 2021 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考核要求,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绿色发展更高质量、生态文化更加繁荣、机制体制供给满足实践需求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域,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的全国样板。
——守住“绿水青山”,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自然资源资产持续富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保持在 30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 99%,出境水质 100%达到Ⅱ类;森林覆盖率保持在 80%以上,林木蓄积量突破 1亿立方米。
——转化“金山银山”,基本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科学途径。充分发挥丽水市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三大类生态产品优势,实现丽水市世界休闲旅游康养目的地、生态工业创新发展高地、长三角最安全农产品生产地建设卓有成效,生态旅游业总收入力争达到1200 亿元,新增 A 级景区村庄数量 1000 个,形成多条示范全国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保持 GEP 和 GDP 双增长,初步建成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框架。
——实现“长建长效”,创新构建现代治理制度体系。传承和弘扬丽水悠久生态文化和特色生态文化品牌,多方辐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绿色风尚。探索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探索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最顶格的生态标准,生态产品质量标准认证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区域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变,多元化主体参与、多种模式并存的治理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全面打造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制度改革创新示范区。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统筹谋划区域发展格局按照全域大花园的建设定位和总体要求,优化全域要素力量配置,统筹谋划区域生产力布局、资源开发、设施配套,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控,体现“应保尽保”理念,为打造秀山丽水大花园、诗画浙江鲜活样板谋好篇、布好局。
1. 统筹优化全域空间规划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突出底线管控,科学划分“三区三线”,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城镇体系、重要产业平台,推进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着眼于市域国土空间利用的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和国土空间利用的重大关系,合理整合协调各部门空间管控手段,梳理“多规”在空间用地布局上的差异,研定差异协调原则和协调策略,绘制形成空间规划底图,实现“多规”图层叠合、空间无缝衔接,作为丽水市“多规合一”的统领性、基础性规划。全面打造规划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多规”在基础数据、成果数据、相关规划和审批数据的充分共享与及时更新,实现“一张图”管理模式的核心。建立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类功能区划等主体规划的常态化评估制度,及时启动修编,其他规划要协同修改,实现各项规划动态调整衔接。
2. 划定实施“三线一单”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划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对 国土空间实行分区差别化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构建一个集成化、空间化和信息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范、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细化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对于优先保护单元,强调保护为主,根据保护对象属性实行禁止或限制开发,加快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到 2021 年,确保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5493.78 平方千米。对于重点控制单元,以单元主导功能为依据,区分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工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并实行差别化的管控。对于一般控制单元,强化农业用地保障,适当控制开发强度。强化“三线一单”在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中的良好应用,将划区数据和信息按照统一编码、统一接口,导入管控平台,实现丽水市“三线一单”成果划得准、管得住、用得好。
3. 构建“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
以一体化、协同化和差异化发展的思维,通过强强联合、特色结合、优势组合,构建“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域产能布局优化、产力区划重构和生产要素重组,培育形成区域发展整体规模优势和特色差异品牌。“一带”即东部莲青缙 3 个县(区),突出产业主导,强化创新驱动,重点培育“市本级经济开发区+纳爱斯+青田腊口” “丽缙园+壶镇+缙云经济开发区”两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以及“丽—青”高等级对外开放平台、浙西南综合物流平台等四大标志性平台,打造生态经济示范区,形成百万人口、千亿 GDP 的市域发展核心带。“三区”是指西部 6 个县(市),突出区域文化引领、差异发展,组团打造龙庆经典文创、遂松乡村振兴、云景特色风情三个聚落区块,建设凸显山水神韵、人文底蕴的特色发展示范区。其中,龙庆经典文创特色发展示范区聚焦重振“一江丝路盛景”,提升“生态+文化”品牌溢价,组团式、差异化推动“国家公园+生态小城+特色小镇+经典小村”有机融合生长,协同打造北承长三角、南接海西区的疗休养和旅游目的地;遂松乡村振兴特色发展示范区对标国际标准,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多重实现,逐步把遂松打造成为双向开放、内外联动、富有特色、活力迸发的山区特色国际化发展新高地;云景特色风情特色发展示范区围绕社会治理、民族乡村振兴等加强协同,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飞地经济”等协作载体,拓宽和升级健康农业新路径,大力推进木玩、轴承等传统产业“吐故纳新”,联动打造云景特色风情景区群,积极培育“丽水山居”美丽经济示范带。
(二)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推进生态资源保值增值
以国家公园建设为主要载体,树立“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的高点定位,系统推进森林系统、河湖湿地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全面打造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1. 全面推进全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高质量建设丽水国家公园。以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整合庆元国家森林公园、庆元大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3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龙泉、庆元、景宁三县(市)周边具有优质自然生态、深厚文化底蕴的区域,积极推进丽水国家公园创建。高水平开展国家公园设立标准的试验检验,推进实施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系统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百山祖冷杉等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生态监测体系、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建设等系统工程,使丽水国家公园成为华东地区保存完好、具有全球保护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实施全域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大对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确保瓯江、钱塘江等主要水系源头地区维持原生态,全面筑牢全市生态屏障,基本形成以丽水国家公园为主体,以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主要流域清水廊道等为依托的全域自然保护地体系。
2. 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品质
强化森林资源提质,加强对丽水市具有国家代表性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森林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物种与自然景观的保护,切实提升生态资产质量。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推进珍贵乡土树种等植物复兴工作。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林提质,突出重点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重点防护林火灾防控、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积极改善林相结构,依托丽水丰富的森林资源和长久积淀的绿色保护基础,推进全市森林质量提升。实施美丽林相工程,重点推进“一江四路九城百景百镇千村”林相景观提升,实施富岭连接线山体彩化等工程。到 2021 年,全市林木蓄积量突破 1 亿立方米,新增建设珍贵彩色林等美丽林相180 万亩。
3. 统筹实施河湖湿地水生态修复
统筹推进瓯江水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沿江河道自然形态、河滩、江心洲、自然林带等保护工作。重点实施瓯江河川公园、瓯江干流沿线河道综合治理提升改造等工程。加强岸坡生物、水生生物的修复保护,培育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河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瓯江流域生态流量综合调控,优化水库生态调蓄,严格保障河道生态需水量,恢复并提高河湖水系连通度。到 2021 年,城市建成区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 80%。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严格控制湿地及周边区域开发范围和强度,积极创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推进望东垟、大仰湖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4. 持续推进矿山修复与水土保持
严格划定禁采区,优化矿产开发布局,部署建设一批省内重点保障矿种的开发利用基地,重点建设遂昌湖山—黄沙腰、龙泉八都现代化萤石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青田山口—北山叶蜡石开发利用基地,遂昌治岭头—云峰金银、萤石、花岗岩开发基地等。实施矿山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强化尾矿库、废弃矿山周边绿化设施建设,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到 2021 年,全市废弃矿山开工治理率 100%。推进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实施河道护岸修复治理以及坡耕地、疏林地、经果林等地类治理,重点推进玉溪水库、仙霞岭等水土保持预防工程,加快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形成景观、生态、防洪的河道有机统一体和河岸防护体系。
5. 切实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加强百山祖冷杉、景宁木兰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保护、种群扩繁和野外回归工作。积极建立华东山区珍稀濒危植物类、药用植物类、生态修复植物类等种质资源库。加强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保护,重点建设黑麂、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中华秋沙鸭、黑熊、大鲵、青田鼋等珍稀濒危动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修复。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推进金丽温高铁等要道沿线交通生态廊道构建,加快推进紧水滩、开潭、滩坑等水电站过鱼通道建设。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预防,全方位强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外来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到 2021 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市国土面积保持 2.33%以上。
(三)攻坚碧水蓝天净土行动,持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守住丽水“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实施治气、治水、治土、治废行动,不断提升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扩大生态比较优势,打造现代版“丽水山居图”。
1. 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清新空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网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稳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到 2021 年,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十,90% 的县(市、区)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开展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在管理能力、监测技术、制度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完善涉气环境风险管理路径,加强木玩等涉气特色行业环境健康风险潜在源的整治工作,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发布全国首个县级城市(云和)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实时发布环境健康预警信息。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煤炭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要求。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全面淘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茶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基本淘汰 10 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半径15千米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淘汰和整治“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问题涉气排放企业(作坊)。以钢铁、水泥、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整治,各县(市、区)重点整治的工业园区 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切实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督促涉臭气异味企业采取封闭、加盖等措施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明显减少工业臭气异味的排放。
控制移动源污染排放。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快淘汰国Ⅲ级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每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达到 90%以上。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完成船舶排放控制区调整,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升燃油品质,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港口岸电建设,到 2020 年,建成岸电设施 5 套、充电(加气)站 50 座、充电桩 2500 个,主要港口 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
推进城市浊气和农村废气治理。推进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泵站臭气异味控制。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露天焚烧,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现象。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从严查处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或损坏未修复的油烟产生单位,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建立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2. 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化“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开展大溪治理提升改造、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松阴溪综合治理等项目,巩固剿灭劣V 类水和“清三河”成效,确保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跨行政区域流域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到 2021 年,全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 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出境水质 100%达到Ⅱ类,“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全面达标,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 100%达标。
聚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分类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到 2021 年,力争 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做好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规范化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分类分区域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腊口污水处理厂、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达标排放率。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实施“12310”、CCTV 排水管道检测及修复,完成市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基本实现城镇和开发区(园区)截污纳管全覆盖。到 2021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不能稳定达标的省控断面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汇水区域以及环境容量超载地区内的日处理规模 1万吨以上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排放。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实施湖山湖、云和湖(紧水滩水库)、千峡湖(滩坑水库)等 3 个省级以上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达标率 100%。强化现有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实施天宁水厂应急供水扩建工程,提高现有水源工程配套能力,争取县级以上城镇均具备 2 个以上水源供水能力。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坚持城乡饮用水同质标准,到 2021 年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
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整治。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不断完善“五位一体”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加大农家乐、民宿污水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加强源头分类、回收网络、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分类处理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农药减量化使用。严格控制畜禽粪污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栏 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监测。到 2021 年,日处理能力 30 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达到 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覆盖率达到 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3. 着力落实“净土”行动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快推进土壤普查和环境质量调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2020 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 8 个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覆盖全市耕地和所有县(市、区)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农用地超标点位和区域,确认主要污染来源。对经排查确认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存在污染的工业企业,依法督促其限期落实阻断污染物扩散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淘汰产生污染物的生产工序、关停搬迁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排查发现农用地灌溉水污染超标或农药化肥残留超标的,水利、农业部门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全口径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企业清单,突出抓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到 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 2013 年下降 10%以上。
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落实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划定全市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 3 类耕地范围。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复,推广应用生物治理、种植品种调整、栽培措施优化、土壤环境改良等技术,重点推进松阳农业“两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级试点建设。实施农用地土壤超标风险对账销号,到 2021 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5%以上。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 8 个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和淘汰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确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市污染地块名录,贯彻落实国家、省污染地块开发管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土地收储和供应、项目选址等环节审查把关,推行重点企业进场、退场土壤监测评估机制。加快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组织实施 1 个重点污染地块和 4 个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尽快实现“圈区生产”。到 2021 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4. 切实推进“清废”行动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快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龙泉市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着重抓好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化处置,确保二噁英排放达到规定限值要求。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到 2020 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加强固废全过程封闭式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确保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松阳工业污泥处置、遂昌含重金属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全面落实“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要求,积极打造“无废”丽水。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清理整顿固废加工利用集散地,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 100%。
(四)积极探寻绿色发展模式,不断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途径
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丽水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三大类生态产品优势,创新发展以生态产品为核心生产要素的生态产品利用型产业,高质量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1. 做强做优生态旅游业
大力培育生态康养产业。依托“秀山丽水、养生福地、诗画田园、长寿之乡”生态品牌,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推进瓯江山水诗之路黄金旅游带建设,推进缙云仙都、古堰画乡、遂昌金矿、云和梯田等创建 AAAAA 级旅游景区,加快云和湖、千峡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缙云县新建镇、庆元县举水乡、景宁县大均乡、松阳县四都乡、莲都区老竹镇等旅游小镇。创新丽水高山气候价值化实现路径,着力打造一批海拔 600 米以上的康养小镇。发挥青田侨乡优势,打造进口红酒集散中心、咖啡小镇等平台,培育国际时尚产业。依托丽水中国摄影之乡优势,培育影像产业。打造赛事训练基地,组织国际马拉松赛、国际自行车赛、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等品牌赛事,加快沿瓯江全域绿道网络建设,打造国际徒步健身胜地。
积极开拓乡村旅游新业态。实施古村复兴示范工程,推广莲都下南山古村复兴模式和松阳“拯救老屋”行动的经验,系统复活古村风貌,积极发展休闲农庄、乡间客栈、文化驿站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古村复兴示范村落。建立健全古村复兴与闲置农房激活、大搬快聚联动机制,探索村集体资产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下限等分配机制。通过“生态旅游+民宿经济”,挖掘农耕文化价值,积极谋划建设松阳茶香田园乐享、缙云黄帝文化寻根等一批农文旅融合集聚区。到 2021 年,“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100 个以上。
2. 创新发展生态农业
打造安全、高效农产品基地。实施最严格的农药化肥管控制度,高质量建设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和百万亩海拔 600 米以上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积极创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行“绿色惠农”一卡通,确保 2020 年农药化肥区域准入全面达到欧盟标准,建成一批达到出口欧盟(瑞士)标准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积极打造华东特色花卉苗木基地。推进绿色农产品品牌升级。加快建设“丽水山耕”生态产品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库,壮大“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将“丽水山耕”打造成为全国百佳农业公用品牌和“品字标”浙江农业制造样板。大力推行“互联网+丽水山耕”,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展面向全国的“丽水网上菜篮子市场”建设,打通优质生态农产品输出通道。到 2021 年,海拔 600 米以上“丽水山耕”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建成 100 万亩,实现“丽水山耕”品牌产品销售额110 亿元。
3.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构建生态工业体系。深入实施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最严格的生态工业准入制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千亿产业、百亿园区、十亿企业”,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生态工业体系。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生态能源及生物医药三大千亿级产业,力争到 2021 年三大产业产值达到 3000 亿元。打造现代装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空调配件、泵阀制造、节能环保装备、精品不锈钢、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时尚鞋服、木制玩具、竹木制品、剑瓷石雕文化产业等 10 个以上具有区域特色的百亿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到 2021 年,全市产值超十亿元骨干龙头企业达50 家,高新技术企业达 500 家。实施循环低碳试点工程,加快省级静脉产业示范城市试点建设。
做强生态制造业。全面推进“丽水生态制造 2025”,开展山海协作“飞地”互飞互促改革试点。加强与发达地区制造业协作配套,以智能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各类园区腾笼换鸟、改造升级,推进传统制造业生态化改造。集中资源精准引育一批细分市场领域的“专精特新” “单打冠军” “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研发新品、多出优品、打造精品,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丽水生态制造”品牌。
做大生态加工业。大力支持国内外大型生态高科技公司落户丽水,以高精尖为产业导向,着力招大引强,培育基于生态优势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加快华东药用植物园、食用菌精深加工孵化园等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引导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等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生态资源衍生的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矿泉水生产等产业发展。
4. 全力推进生态能源发展
构建绿色能源发展新体系。充分挖掘丽水丰富抽水蓄能资源,推动打造千万级装机的超大型抽水蓄能基地发展研究,打造全国抽水蓄能示范基地。开展数字流域和数字水电试点,推动水电提质增效和智能化发展,建设国际绿色小水电示范区。紧密跟进高山风电政策导向,开展配套电网适应性研究,有序推进集中和分散式风电开发。全力支持“光伏小康”和“光伏扶贫”发展,统筹推进常规光伏协调发展,打造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基地。支持建设华东绿色能源基地,积极推动磁动能、氢能领域以及其他绿色能源领域的市场化开发。
推动能源消费大转型。引导绿色用能,结合旧城改造、新建小区、市政布局,完善充电服务网络。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化,逐步实现公务用车、网约车、出租车电动化,构建绿色出行圈。深拓电能替代,建设一批全电厨房、全电商业街、全电民宿、全电景区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积极推广多能联供等综合能源技术,大力推进节能降损和经济调度,严格用能监管监察。
(五)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绿色风尚,切实厚积生态文化底蕴
传承和弘扬丽水悠久生态文化和特色生态文化品牌,不断挖掘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特色,丰富生态文化推广方式,以“文化”倡导实践绿色生活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理念国际交流。
1. 保护和传承传统生态文化
深入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为“丽水之干” 注魂、赋能、立根,用红色精神助力开辟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新道路、精彩书写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时代使命。深入研究丽水道法自然的历史优秀生态文化,系统挖掘整理古堰画乡文化、祭祀文化、龙泉宝剑文化、廊桥文化、竹木文化、香菇文化、茶文化、金银开采文化、青瓷文化、石雕文化、畲乡文化等极富地域特色、折射丽水人民探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灿烂文化结晶,全面加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瓯江流域文化以及摄影文化、巴比松油画文化、石雕文化等文化元素的开发利用,强化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把生态文化打造成丽水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鲜亮名片。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文化复兴,最大限度保护乡村的历史文脉,保持鲜明的乡村文化特色,留住最浓郁的乡愁。大力推进生态文化活动和场馆建设,重点推进景宁集中式畲文化体验中心、松阳县旭日东升陶瓷文化园等项目,以特色产业博览会、特色节庆等为载体,开展一批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
2. 倡导实践绿色生活理念
全面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宣传教育,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培育基地,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倡导民众实践绿色生活理念,将丽水市打造为生态文化,绿色风尚的特色区和体验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到2021 年,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100%。提倡家庭节水节能,推广使用家庭节水器具和太阳能热水器,全面普及家庭照明节能灯。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合理使用室内空调等用电设备,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积极倡导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抵制“白色污染”,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同公共交通体系之间以及市内公交系统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之间无缝衔接。加快建设绿色慢行系统,加大城市绿道建设,加强道路景观和城市林荫路。
3. 打造国内国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广平台
以中国(丽水)“两山”学院为平台,与美国大自然协会、鲍尔森基金会等国际绿色发展组织合作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端智库。与斯坦福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开展长期合作。每年在丽水举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际大会,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与实践成果的交流、传播与推广。全力打造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全面对接上海自贸区,深化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合作,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实现生态经济共融共生。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放合作机制,在农产品供给、生态旅游、康养、生态文化、人才等领域加强合作共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内涵探索和广泛传播,把丽水市全力打造成为普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服务国家战略、引领绿色发展的国际国内开放合作典型阵地。
(六)推进现代治理制度创新,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换长久长效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构建产权明晰的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创新两山转化市场服务制度,形成多点突破、全面深化、系统集成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改革新格局。
1. 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实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生态环境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等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强化地方生态环境治理标准化建设。
推动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健全以亩产排污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实现“一证式”管理。对生态违法实行铁腕整治、长效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完善环保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协作机制,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赔偿和修复的执行与监督,促进形成全社会“损害担责”的共识。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继续推进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市级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区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加强生态协作共建。
2.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
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丽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选取1—2 个乡镇(街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到 2021 年底,实现市、县、乡镇、村四个层级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调查、核算和评估工作覆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定期发布机制。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纳入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进一步引导各县(市、区)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体制机制。
3. 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制度,重点界定水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及权利。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集体林租赁等机制。推行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深入推进河道资源管理改革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
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培育一批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的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加快发展生态强村公司。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支持,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交易中心。通过用能权交易机制鼓励清洁能源消费,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开展清洁能源抵扣能耗消费总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
4. 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构建以“丽水山耕” “丽水山居” “丽水山景”等核心品牌为主的地域特色公用品牌体系。支持筹建“丽水山耕”品牌研究院,成立区域生态产品品牌运营机构,培育一批品牌示范企业。到 2021 年,建设“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产业园 10 个,“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种类达到 1500 个以上,“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 100 个以上, “丽水山耕”成为全国可持续农业示范品牌和国际一线农业区域公用品牌。
建立生态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围绕“丽水山耕”等核心品牌,引导行业协会、示范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提升企业在标准国际化中的话语权。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组织一批质量标准提升示范项目,深化区域公用品牌质量标准研究,到2021年建立质量标准120个以上,实现全产业链的标准指导。制定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推动认证结果国际互认,实现认证标准多领域、国标化。
5. 完善两山转化市场服务制度
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丽水市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丽水市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对试点工作的支持。积极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提供生态产品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支持探索农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建立生态信用制度体系。建立企业和自然人的生态信用档案、正负面清单和信用评价机制,将破坏生态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
六、重大工程
(一)丽水国家公园建设工程
以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整合毗邻龙泉、庆元、景宁的生态优良的保护地,创建丽水国家公园。实施国家公园建设工程,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科教游憩设施,更大力度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森林生态系统和华东生态屏障。
(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大力推进丽水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重点推进水环境保护与改善、矿山治理与修复、水土流失防护与治理、森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等五大工程,突出生态环境要素保护与修复间的协同性、整体性,努力打造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示范样板。
(三)碧水蓝天净土工程
围绕环境治理“治气” “治水” “治土” “治废”四大重点领域,全面实施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及固体废弃物治理系统工程,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丽水市“绿起来” “美起来” “清起来”,全面打造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四)经济生态化系列工程
推进“金山银山”优质转化,重点实施包含生态康养旅游工程、绿色创业创新工程、山海协作“飞地”产业园建设工程、丽水山耕产业园、丽水山耕研发平台及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等实施经济生态化系列工程,助力丽水市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
(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工程
依托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重点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建设工程,瓯江流域生态补偿、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国际交流平台建设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工程。
(六)“花园云”平台建设工程
实施“花园云”大数据工程,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融合山水林田湖草及大气、土壤、危险废物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建立覆盖市县乡及涉污企业等各类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集生态环境展示、生态状况预警、生态应急处置、生态数据应用、生态信用建设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分解落实方案目标指标和各项任务,明确县(市、区)和部门的条块责任。市级层面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推进机构和人员配备等。县级层面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力量配备,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建立市县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基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
(二)加强监督考核
根据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要求,强化基地建设全过程管理,定期调度方案实施情况。加强方案任务实施进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各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对实施进展缓慢、重点工程任务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及时约谈或通报。
(三)加强投入保障
强化基地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各县(市、区)政府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充分考虑本方案目标任务和资金支出需求,合理安排经费规模和结构。努力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积极申报浙江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强化基地建设的科技人才投入保障。运用“一院一园一基金一政策”创新机制,大力引育各类众创空间、科技创新主体。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引进